我本身就已經同屋企人一齊租公屋,係我媽申請的,500尺的單位,4個人,但因為後來結咗婚,婆媳之間實在有太多問題,所以想自己同愛人再租公屋。
問題一:我老婆唔係香港人,大陸過來的,結婚一年,申請公屋時是否按兩個人配額分配?
問題二:我現在還是香港居民,仲有兩年先住夠7年,可否以個人申請公屋?
問題三:我媽媽原來的公屋少了我,政府是否又會重新分配?
問題四:一般要等幾耐時間?有BB係咪會快D?
先多謝你們的解答!
收錄日期: 2021-04-19 17: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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