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罰息問題?? 推銷廣告勿進!!!

2008-11-02 12:40 am
信用限額 HKD 港元 40,000.00
戶口結欠 (HKD 港元 29,000.00)

上一個結單日 2008年10月15日
付款到期日 2008年11月10日
上張結單結欠 (HKD 港元 25,000.00)
目前最低付款額 HKD 港元 700.00

如果我在10月20日還左$6000,但我又在10月27日透支左$10000,
咁個$10000係咪計係下一個月的結欠??

而今個月我還左$6000, 係咪已經計我比左 $700 min pay,
而唔會罰息??

下個月只會有$29000計出來的financial charge~
更新1:

frankie6688謝謝, 1) 我算是未能償還最低付款額(min pay)嗎?? 2) 而我這個月會否因而被罰息??會??還是不會??

回答 (2)

2008-11-02 1:54 am
✔ 最佳答案
1) yes!! 你剛剛借的 10k 是下個月statement 才看到的
2) 如果你還的 6k 是10月15日後還的, 就是...不過你所有的欠款, 一直都有在計算利息的, 連埋你剛剛借的10k 都已經開始計利息的....
3) no.... 29000-6000+10000....其實是一直都在計緊利息的
2008-11-04 3:24 am
你在11月10日前還最低還款額,不會被罰息。
但還有一個問題!
以我所知利息應該是由總額來計的,祇要你無法一次過還清所有欠款,你曾經還過的在計算利息時全部不會扣減,即是銀行在你還清所有欠款前,都是以欠款總額29,000. + 利息 + 新的欠款10,000.來計算利息的!即是你下次的利息是39,000. +利息來計算。你總欠款額會顯示你已償還的數目,但計算利息的方法並非如此!
所以信用卡欠賬是永遠還不完的!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08:4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101000051KK01381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