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不合理問題

2008-11-01 11:26 pm
本人在某機構工作十六年,一向無工作問題,公司安排做乜便做乜,但本月公司秘書小提大做向老板告我一狀〔註〕:這個秘書係第二代接班人的朋友,事源:因某天她叫一同事去買500cc樽裝水二盒及零食,本人幫他一起去买原因好重二個人去會減輕負擔,回到公司他無話我但放工後她叫另外一同事到會議室叫埋老板來個問罪興師,點解要二個人一齊去做一件事,個位同事回答公司請伙記最驚伙記不做事現在伙記主動做事,分擔工作有什麼問題,當然無結果啦。但第二天個目標便轉向我了,問做乜二個人一齊去做事,我話二盒水及零食一個人做會好辛苦,所以一齊去,〔註〕因為我係做司機的,因公司無嘢做叫我回公司幫手做濕碎事例如送貨及去銀行,我話問題在邊呢?跟住老板話請您的時候你住官塘現在住荃灣(16年前)我話我無遲到及影响公司運作我住在大陸都無問題各位這樣我說得對嗎?廢話太多,請見諒!我想問情況事咁的(1)我本返9点但現在叫我返7点我答應我要4点45分起床坐5:30班車註不是全公司只係我一人,如果我做不成公司會當我自己不做定當抄我呢?當自己不做咁2002年強制性工積金後長期服務金點計呢?請各位幫忙尽量用中文回答謝謝
更新1:

但他們私自更改上班時間由本來9:00改為7:00咁是否公司以經違反勞工法例呢?他們說這個係公司須要這樣安排。咁我是否好無奈呢,因以前好幾個工人都係這樣做仲叫在職同事不要多事,如果幫忙後果自付。咁現在新的同事都係20多歲的係她的朋友收工會一齊去威及飲酒,除鬥長命外,有無更好的辨法,因另外那位同事現在連通厠所洗冷氣,煲水,咖啡,修理電器都要做,仲話你不做,你不食,但你不要忘記你有二個仔要食,他都是在公司做了18年,他算恐嚇嗎?

回答 (3)

2008-11-04 1:08 am
✔ 最佳答案
首先你要知道既係,僱傭合約唔係佢話改就改既,一定係要僱主同僱員雙方同意下先可以更改,佢單方面更改係違反僱傭條例既,你可以去勞工署到告佢
不過係告佢之前你就要諗清楚,佢係咪真係有需要你番7:00呢,如果係事發前你番9:00,運作都可以一切正常既話,咁佢叫你番7:00就係明玩你。不過公司內部野你好多都唔知,要查起上黎都幾難
另外你可以問番公司,如果你唔同意番7:00既話,會點呢。若果係扣人工既話,佢都唔可以自己話扣就扣,人工都係僱傭合約之一,扣減人工都要雙方同意。所以如果佢係冇清楚講明點解要改番工時間既話,你係有權唔同意既
不過佢係有心迫你自己辭職既,你做咩都係唔合佢心意架喇,如果唔想冇左D長期服務金既,就真係唯有同佢鬧長命架咋
參考: 自己
2008-11-03 2:36 am
經常做錯1 d 可以做錯既事
搏佢炒你都唔會一件壞事
煮咖啡咪特登整難飲d 整電器可以特登整返壞佢
鬥長命之餘 仲可以搏佢炒你
微鈿野唔包工作範圍 錯得咪錯
最緊要錯得黎合理 唔會收警告信
叫你買飯咪再遲幾個字先上返去 無傷大雅
2008-11-02 12:06 am
條秘書肯定玩野逼你自動辭職,公司就斗零都唔駛賠;因為只有被僱主解僱才有長期服務金,自己劈炮係冇,唯今你只有辛苦 d ,番早就番早,同佢鬥長命,老虎都唔動辭職,唔好俾 d 小人奸計得逞。可看看下列節錄自僱佣對長期服務金的條例的解釋:
僱主在甚麼情況下須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僱員?
1.若僱員按連續性合約為僱主服務滿 5年或以上 及:
2.並非因為犯嚴重過失或因裁員而遭解僱;
3.由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指定證明書,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並辭職;
4.年滿 65歲或以上並辭職;或
5.在職期間死亡,

僱主便須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僱員。










收錄日期: 2021-04-27 14:20:2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101000051KK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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