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基本法第三十一條,香港居民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遷徙的自由,有移居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自由。香港居民有旅行和出入境的自由。有效旅行證件的持有人,除非受到法律制止,可自由離開香港特別行政區,無需特別批准。
嘅`除非受到法律制止,可自由離開香港特別行政區,無需特別批准'點解??
收錄日期: 2021-04-21 14: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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