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而家咁個樣, 成日有人拋垃圾東西在地上, 可唔可以改名叫做 [ 垃圾會 ] 架 ?

2008-10-30 7:17 pm


黃毓民
批評淫審條例荒謬

圖片參考:http://hk.l.yimg.com/hk.yimg.com/i/nws/partner/mp.gif
(明報)10月30日 星期四 10:50


立法會 第二日辯論施政報告,社民連議員黃毓民 批評淫審條例荒謬,並將一本雜誌拋在地上,以示不滿。
黃毓民表示,現時的淫審條例荒謬,他拿出一期被列為不雅、需要封膠袋出售的《國家地理雜誌》,因有一幅赤身露體的古人類模擬畫像,而被列為不雅,他將雜誌拋在地上,以示不滿。

回答 (3)

2008-10-31 11:07 pm
✔ 最佳答案
都唔知點解咁多人選呢個老粗做議員, 真係失禮!
2008-10-30 8:28 pm
既然黃議員火起上來的時候有亂丟東西的習慣, 那邀請他多點出席財經事務的會議好了, 或許他三句唔埋再火起上來的時候, 把袋中的銀紙呀、 手上的金戒指呀、金勞呀亂丟出來, 益吓立法會的清潔工人好了, 反正最低工資仍未立法, 這可幫補一吓低下階層嗎! 何樂而不為?
2008-10-30 7:28 pm
將有關多次把垃圾掉在地上的垃圾虫逐出立法會 !

收錄日期: 2021-04-22 22:40:4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030000051KK0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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