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可見得你一定沒有工作跟存款囉????
女人當自強
你有自己的骨肉
現建議把骨肉交給別人照顧一下
然後再去律師所拿離婚證書
或者打電話問區公所那邊
因為戶政事務所吧(有點忘記)
有協調離婚事項
如果你老公不肯
那就去律師所
也可以打電話問法律扶助基金會或者婦女協會
都免費的
你可以放心問(打電話就好)
其實喔!!
他要把妳女兒丟下去就可以申請保護令了
先回娘家吧!!!
又不是古時候咧
女人嫁出去還別人的喔!!!!
不要笑掉大牙了.......
步驟一>
整理你的行李回娘家或朋友家,然後填寫民事聲請狀(聲請法院裁判離婚),將你所希望得到的待遇詳細陳述(註明:檢附相關文件,如:薪資單證明你有扶養小孩能力),然後親至將聲請狀遞到法院即可,或委託律師幫你寫聲請狀及開庭(3~5萬);如果可以的話,建議自已寫就可以(較省錢),然後靜待法院開庭通知。
如果法院裁判離婚(依你情況勝訴機率很高),你就可以脫離你老公及其家庭,而取得小孩的監護權(小孩歸妳),但孩子的父親有可能對小孩有探視會面權(因有血緣關係)的權利,除非孩子的爸有重大不可原諒的情事,法院才會剝奪父親的探視會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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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二>
至於離婚的財產問題,你可以向法院聲請剩餘財產分配(於離婚聲請狀註明即可,如果沒有財產就不必),還有老公之前向你借款30萬,離婚後你可以先寄存證信函為意思表示通知(嚇嚇他),如果還是不還款,那你可以檢附相關文件(如:借據.銀行往來證明等等..),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規費1仟),如果債務人(妳老公)二十天內不跟法院提起異議的話,此支付命令就會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你可以根據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向民事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查封債務人財產,但如果你老公名下無財產的話,你只能拿到一張債權憑證,而無實質的金錢給付。
你想想看!只要能脫離苦海(離婚)和得到小孩監護權,就算拿不到欠款也無妨,重點是,妳就可以脫離妳夫家,聽我的建議試試看,幸福掌握在你的手中;祝福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