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看來你發生這車禍並沒有人受傷,只有車子毀損,所以對方沒有刑事責任,只有對你的民事賠償問題;而你請求賠償的依據為 :
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之二
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但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依此條文來看,你提出的請求 :
(1).車損 : 修車費; 這的確是因為車禍造成你車子的毀損,是可以向對方求償的!
(2).租車費 : 是求償無據的!對計程車而言,車子修理的期間,一定會造成薪水的損失,所以可以請領薪水,這是毫無疑問的!
而你為甚麼要租車?那是因為你上下班路途遠,大眾運輸工具不能配合你的時間,而且你可能還要接送孩子上下學......你租車的目的是因為你生活或工作上的需求,車損造成的是你生活上"額外"的開銷,非車禍直接造成的損傷,是不能求償的!況且你租車是一整天,而你並不是一整天都用車,要怎麼賠你一整天的租車費?
不過我指的是就法律面而言,依人情事理若對方願意賠你的話,那當然可以!那目前你也只需請修車廠幫你證明修車需20個工作天而已!
只能說,就法律來說是不得求償的!
2.其它可要求賠償項目?
沒有,只有車損求償有據!一般常聽到的"精神賠償金",在只有物的毀損時,是不得請求的!
3.後續可能的問題 :
保險公司依法可主張下列兩點來降低賠償金額!
(1).零件費折舊 :
比方說,你修車花了10萬,其中工資3萬,零件5萬,板噴2萬!對方保險公司可能提出其中零件費需折舊喔!比方說,五年以上的車的零件折舊後只剩殘餘十分之一的價值,零件費五萬只能賠五千!這是因為民法物的賠償以修護原狀為準,你壞的是使用五年的"舊"的零件,但換上的是"新"的零件,當然就不能賠你新零件的價錢,而只能賠你使用五年的"舊"零件價錢囉!但工資與板噴沒有所謂折舊的問題會全賠的!
第 213 條 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
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
第一項情形,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
(2).依肇事責任比例來計算賠償金額!這我想你應該知道就不申論下去了!
2008-10-28 17:15:01 補充:
民法第196條 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所以,這當然可以啊!也就是說你要用車子因車禍折扣的價值來請求賠償或用修理費都可以啊!但是問題還是在於"折舊"的算法啊!
比方說,你開的是五年車,新車價100萬,折舊後只剩10萬,你賣車的價錢是8萬,那你就可以請求2萬的賠償!反過來說,你賣車的價錢是12萬,那在法律上你反而一塊錢都拿不到!
問題不在你要對方賠修理費或者賠償車子的價值損失,而是法律上在定車子或零件的價值都要用折舊的,條件非常苛刻!
2008-10-28 17:19:51 補充:
假設你車子的新車價是100萬,
第一年剩下63萬1千
第二年剩下39萬8千2百
第三年剩下25萬1千2百
第四年剩下15萬8千5百
第五年,含第五年以後,剩下10萬......
法律的定價顯與市場估價不同,走上法律一途對你不利!
2008-10-28 17:29:24 補充:
但是一般保險在談賠償時,沒那麼"硬",
你應該先跟對方保險公司聯絡,問他們要怎麼賠才對
你是從事業務工作的,利用你的談判技巧爭取賠償金額!
換句話說,關鍵在對方保險公司要怎麼理賠,趕快問清楚比較好喔!
但是你問的話,先不要提你打算賣車,先問對方保險公司要賠多少,或他們打算怎麼處理,先探聽他們的口風跟做法再來做利益得失的比較!
2008-10-28 17:37:32 補充:
我幫你查過相關的判例,你因業務需要而需租車,是不能請求賠償租車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