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長官
2.申訴專員公署
3.各級法院
4.立法會
5.審計署
6.行政會議
A.協助行政長官決策。
B.協調政府各部門的工作,處理政府政策。
C.處理及解決因公營機構行政失當而引起的不滿和問題。
D.決定政策、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任免各級法官和公職人員。
E.審理案件,作出判決,以調節民事糾紛及制裁破壞法紀的人。
F.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審核、通過財政預算;批準公共開支。
把数字和英文字母配对上。
收錄日期: 2021-04-25 20: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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