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古時d人叫偷書者做雅賊, 捉到係唔使罰嘅. 但而家無呢支歌仔喎啦.
根據香港法例第章<盜竊罪條例> 第9條 - 盜竊罪:
任何人犯盜竊罪, 即屬犯罪, 循公訴程序定罪後, 可處監禁10年.
但實際刑罰, 係按幾個因素而定:
- 偷竊物件的價值(eg. 在7仔偷一包糖, 一定輕過在金行偷珠寶)
- 有無計劃犯案, 定係一時貪念(eg. 帶定袋去時裝店偷時裝, 一定重過在酒吧執人手機 [係呀, 拾遺不報算係盜竊架!])
- 有無組織犯案(即係有無同黨)
- 犯罪人的背境(eg. 職業扒手扒人荷包, 一定重過媽咪偷奶粉俾BB)
所以就算同被告盜竊罪, 判刑都有所不同.
你只不過偷兩本書, 價值唔高, 又無計劃 / 組織犯案, 加上年輕, 所以唔會判得好重. 但唔好彩嘅係, "受害人" 係政府, "受害人" 有個官僚上司, 個官僚上司又有更官僚嘅上司, 所以傾到 O.N.E. (Offer No Evidence - 不提証供起訴, 守1年行為) 嘅機會不大.
你應同個官講你一時貪念 (如果係小說..等) / 你考試無書用, 一時心急怕肥佬 (如果係參考 / 教科書..等), 所以先偷書. 並在第一時間認罪, 表示你有充份侮意, 並且慳番法庭 / 警方時間 / 人力 / 物力去審訊你, 咁會判得好輕. 至多係罰款, 99%唔使坐監 / 入更生中心.
你應請律師幫你求情, 或者佢可說服控方 O.N.E. 無錢可於上庭當日早d到, 揾當值律師幫你求情 (收費$400, 無錢可申請豁免).
如果可以說服控方 O.N.E., 咁就唔會留案底. 如果被判有罪, 就會留案底.
你仍可以讀Law, 但做律師就未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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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提你:
罪犯自新條例
根據香港法例第297章"罪犯自新條例"第 2 條, 如果你犯左刑事法而留有刑事紀錄, 但符合以下的所有條件:
1. 就該刑事罪行的判罰為不超過三個月的監禁, 或不超過港幣一萬元的罰款; 及
2. 以往未有觸犯任何刑事罪行而被定罪; 及
3. 被定罪後的三年內沒有再觸犯刑事罪行被定罪.
則可以不向外披露其刑事紀錄, 以及該刑事紀錄不會成為他被排除於職位, 專業, 職業或受僱工作的合法或正當理由.
"罪犯自新條例"並非只適用於十八歲以下犯人, 而是適用於所有人仕.
香港政府的紀律部隊(執法)包括:警察,海關, ICAC, 入境處, 懲教處等, 因為係執法部門, 所以唔受"罪犯自新條例"影響. 而此例亦不通用於律師 / 大律師. 任何有案底的人都申請唔到入職.
請注意: "罪犯自新條例"只是讓犯事者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合法地話自已無刑事紀錄, 而不代表其刑事紀錄被銷毀. 刑事紀錄是不會被銷毀的, 而是會永久存於警方及法庭的紀錄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