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仔仔(剛升小一)於學校課外活動(非運動性質), 於排隊上樓梯時, 被頑皮的同學推倒並沿梯級滾下, 頭部及手腳皆受傷, 但學校並無即時通知我, 是我於接仔仔時才知道的, 負責課外活動的老師亦沒有誠實向我交代, 我當時又心理痛又憤怒。
1) 由於課外活動是由學校外判給其他公司派員到學校授課的, 這可
否追究學校責任 ? 可從什麼途徑及如何追究 ?
2) 一但投訴以後, 學校會否針對, 為難我仔仔, 畢竟小朋友不懂反抗 ?
3) 有什麼方法(除了轉校)可以為兒子討回公道, 又不會令他成為箭
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