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總括來說...
(!)
A) 未得到對方同意/ 對方O係唔清醒之下性交, 對方並不同意 (強姦)
B) 16歲以下 和13以下
C) 肛交
(2)
因為女方忠有老人癡呆症, 女方未可以O係神智清楚狀態下同意性交
之後男方再承認控罪, 所以先裁定犯了非法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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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係香港有關既法例:
《刑事罪行條例》第118C條說:「任何男子─ (a) 與年齡在21歲以下的男子作出肛交;或 (b) 年齡在21歲以下,而與另一名男子作出肛交,即屬犯罪
香港法例200章: 刑事罪行條例
第118 條: 強姦
(1) 任何男子強姦一名女子,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終身監禁.
(2) 任何男子冒充一名已婚女子的丈夫,誘使該女子與他性交,即屬強姦。
(3) 任何男子─
(a) 與一名女子非法性交,而性交時該女子對此並不同意;及
(b) 當時他知道該女子並不同意性交,或罔顧該女子是否對此同意,
即屬強姦。
(4) 現予聲明,在強姦罪行的審訊中,陪審團如須考慮一名男子是否相信一名女子同意性交,則在考慮此事時,除須顧及其他有關事項,亦須顧及該名男子是否有合理理由相信該名女子同意性交。
仲有兩點:
1.) 香港法例200章: 刑事罪行條例
第124 條: 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性交
(1) 除第(2)款另有規定外,任何男子與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
個人認為:"非法性交"一詞在於男方為主導者作出強姦,以威脅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以虛假藉口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 或 施用藥物以獲得或便利作非法的性行為.
2.) 香港法例200章: 刑事罪行條例
第122 條: 猥褻侵犯
(1) 除第(3)款另有規定外,任何人猥褻侵犯另一人,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0年。
(2) 年齡在16歲以下的人,在法律上是不能給予同意,使某項作為不構成本條所指的侵犯的。,
法律上,與未成年少女性交乃刑事罪行,少女是否自願亦是如此。
但在112條上指出"任何人猥褻侵犯另一人,即屬犯罪".而非只有男方侵犯女方.係呢一點上有可以"針"著o既地方.
不過112條上亦指出年齡在16歲以下的人,在法律上是不能給予同意,使某項作為不構成本條所指的侵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