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第23條立法?內容是什麼?

2008-10-22 10:46 pm
何為第23條立法?內容是什麼?

回答 (3)

2008-10-22 11:46 pm
政府於2002年9月決定就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進行諮詢。2002年至2004年期間,這項條文的立法過程引起香港各界反彈,引發2003年的七一遊行,加上表決前夕有行政會議成員辭職,特區政府最終暫時收回條文終止立法程序,至今未再提交。

諮詢期間,當時的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專程到多間大學出席研討會,但研討會卻演變成雙方的一場口舌戰而不是理性討論,令研討會最終不歡而散。期間葉太的言論引發不少爭議, 當中最廣為國際傳媒報導者為「希特拉也是民主制度選舉出來的」;另一方面,出席研討會的大學生亦有激烈反應,例如多次在葉太發言時以噓聲和「局長落台」打斷其話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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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條原文: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2008-10-22 11:25 pm
第23條is:

第二十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2008-10-22 10:56 pm
香港基本法第23條,亦叫基本法第23條或者23條,全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章第二十三條,係香港基本法嘅一個條文。條文講香港境內有關中國國家安全嘅法例,包括叛國罪、分裂國家行為、煽動叛亂罪、顛覆國家罪同埋竊取國家機密等等。條文內容會指引香港就呢方面立法。

2002年中國中央政府要求香港政府為廿三條立法。2002年到2004年期間,香港政府就做立法程序。因為23條侵犯到香港市民人權,容許以言入罪,鉗制言論同結社自由,引起香港市民強烈反彈,搞到2003年嘅七一遊行。加上表決前夕,有行政會議成員辭職,香港政府最尾暫時收返,暫停立法,至今無再提交。

好多專家學者[未記出處或冇根據]指出「二十三條立法」事宜,中國中央政府插手香港事務,不利於一國兩制,損害香港以及中國民主制度嘅實踐。


原文 [編輯]「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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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條 (應放假之紀念日)
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應放假之紀念日如左: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 (元月一日) 。
二、和平紀念日 (二月二十八日) 。
三、革命先烈紀念日 (三月二十九日) 。
四、孔子誕辰紀念日 (九月二十八日) 。
五、國慶日 (十月十日) 。
六、先總統 蔣公誕辰紀念日 (十月三十一日) 。
七、國父誕辰紀念日 (十一月十二日) 。
八、行憲紀念日 (十二月二十五日) 。
本法第三十七條所稱勞動節日,係指五月一日勞動節。
本法第三十七條所稱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如左: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之翌日 (元月二日) 。
二、春節 (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三) 。
三、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日 (民族掃墓節前一日) 。
四、民族掃墓節 (農曆清明節為準) 。
五、端午節 (農曆五月五日) 。
六、中秋節 (農曆八月十五日) 。
七、農曆除夕。
八、台灣光復節 (十月二十五日) 。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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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條 (正當防衛)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
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46:5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022000051KK00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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