佢地要入禀小額錢債審裁處追我錢。
我想知道呢個CASE可唔可以追呢???小債係唔係咩CASE/理由都受理呢,只要不超過$50,000???我呢個CASE的勝訴率又高唔高呢??我有D咩野可以做證據????
如果間間有請過實習生的公司都咁做時,咪好多人要交「學費」??又如果佢改一改原因,話我辦事不力,追返公司係呢2個月的損失。呢個原因係唔係大機會會贏呢???佢洗唔洗提供返公司有咩損失的證明呢???
THS ALOT!!!
更新1:
一入去做時係老師介紹,基本上咩都冇講明。當然唔會有合約白紙黑字。我諗呢個都係公司都為自己留個後著,到e+就冇得拗,因為冇任何證明....除口頭承諾。 已經搵左勞工處。我地開過會,進入冷靜期,一星期後會有所決定。 一開始冇即時追係因為人工少,唔想煩。係屋企人迫,我先係9 月尾追返8月頭幾日的人工......知道咁煩後,家人又叫和解........我都係傀儡形式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