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1.
是否先張2女兒送到加拿大溫哥華讀書,2女兒在香港讀中三同中五 ( 因為移民要等好長時間 )
問題2.
如果先張2女兒送到加拿大溫哥華讀書,我會在溫哥華找個住屋,
伴女兒讀書及一路等移民批准. ( 係唔係可咁做 )
問題3.
揸特區護照係唔係可以在加拿大逗留3個月,然後在香港行一轉,就可以再返加拿大.
問題4.
遝是一齊等移民批准先去加拿大.
問題5.
移民未批准,先去加拿大買房屋,好處同唔好處分別在哪裡?
問題6.
加拿大房屋稅務,公民和非公民分別在哪裡?
問題7.
以上問題,會有什麼問題顯生? 注意 : 請用中文繁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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