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學童午膳時往廁所如廁,途中丙學童急速跑過來,不小心用牙齒撞各甲學童的臉頰位置,甲學童在臉頰位置受傷,由救護車送往醫院需逢五針,可見傷勢不弱!
往醫院治理後得知會有疤痕,並已備案。現在已知丙學童是誰,往醫院回家後已經幾傷口位置拍了相為證。學校更要求寫一份報告來龍去脈以助賠償方面的用途,但這些報告不是學校寫後,讓家長過目簽署的嗎?因是在學校遇上意外!我們以上述證據可否取得索償?如果我們不向學校寫該報告,往後動作應如何是好?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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