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擊重要人物點解會冇罪?

2008-10-17 7:53 am
早幾年前事件發生喺美國某地方....

一日美國總統布殊到某地方進行訪問, 响人群中突然有人飛個膠水樽出嚟, 目標係總統布殊, 雖然水樽掟唔中布殊, 但已經有十幾個類似保安嘅人員, 帶戴哂耳機嗰隻, 衝向襲擊者, 後來知道載耳機嗰班係美國FBI人員, 行兇者後來控以襲擊美國總統罪, 好似話唔知坐幾多年監.

日前睇香港新聞(我在外地生活嘅), 响一個唔知乜嘢會議中, 有個好似幾重要嘅人講嘢, 好似係叫唔知乜嘢特首, 講嘢期間有人飛隻蕉出嚟, 雖然飛唔中, 但場面好似好突然. 假設如果嗰個特首係地方最高官員, 地位都好似美國總統咁, 咁呢個襲擊者會受到乜嘢後果. 請指教.
更新1:

andyabce: 請問飛蕉人是否已被檢控?

更新2:

xgtqzf : 我嘅問題係當一個人用物件向另外一個人襲擊嘅時候, 襲擊者跟據法例是否會被檢控, 唔係受襲者抵唔抵死. 一個人抵唔抵死係由法庭決定; 如果呢個係法治國家.

回答 (4)

2008-10-18 4:12 pm
✔ 最佳答案
美國總統被人飛個膠水樽與香港立法會有人飛隻蕉出嚟是兩件事.
美國總統被襲, 行兇者可依法拘捕.
香港立法會, 議員大人有法律保護, 在立法會內有特權, 不得在議事堂拘捕議員. (依法不會被拘捕)
掉蕉是小事, 佢飛張櫈出來, 都吹佢唔漲. 都係依班社會精英有先見之明, 一早製定法律保護自己. 佢地個個都眉精眼企, 行動之前一定有諗過, 唔係一時之氣. 最大件事最多被趕出議事堂. 唔會拉返警察局.
本來個位議員干犯以下依條罪. 想叫特首收口.
章: 200 標題: 刑事罪行條例 憲報編號:
條: 25 條文標題: 襲擊他人意圖導致作出或不作出某些作為 版本日期: 30/06/1997

任何人毆打或以暴力或武力對付他人,而在任何此等情況下意圖導致該人或其他人作出他在法律上並非必須作出的作為,或不作出他在法律上有權作出的作為,即屬犯罪。
但佢有個金鐘罩保護
章: 382 標題: 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憲報編號: 71 of 2000
條: 5 條文標題: 免遭逮捕 版本日期: 01/07/1997
附註:
具追溯力的適應化修訂─見2000年第71號第3條
任何議員─
(a) 在前往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會議途中,在出席會議或會議後回程中,可免因民事債項(如訂約承擔則構成刑事罪行的債項除外)而遭逮捕;
(b) 在出席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會議時,可免因刑事罪行而遭逮捕。



2008-10-18 08:17:08 補充:
更正:不得在議事堂因刑事罪行拘捕議員.
參考: 香港法律
2008-10-18 6:56 am
黃毓民飛蕉掟曾蔭權,曾蔭權自知冇將生果金加至一千元,令無數長者繼續執紙皮汽水罐,佢係抵死。如果你認為黃毓民飛蕉掟曾蔭權有問題,建議你報警,等警察拉黃毓民。
參考: 中共中央政治局
2008-10-17 4:17 pm
因為曾特首大量囉 !! 而且仲好大體 !!
2008-10-17 8:08 am
只可以話妳見識淺到不得了...
在香港,
一般襲擊,已經系犯罪...
更何況系重要人物?
我真系吾知妳邊到聽到香港襲擊重要人物不犯罪.
如果妳仲系吾信,可以到香港試下襲擊.

收錄日期: 2021-04-23 21:48:5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016000051KK0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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