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祖父母被中共迫害至死,而在手抱之時的家父早已被中共所迫,淪為孤兒,長大後偷渡來港成家立業,因而反共之心,早已由家父深種。年氣方剛、乳臭未乾的小弟,自少便十分之敬重敢於說出公道話的黃毓民先生了--因為自小便時常在電台、網上,見到、聽到黃毓民力數中共的罪行、民建聯的無恥,實在是大快人民。
但想不到,自稱為「捍衛言論自由的街頭鬥士」,時常在網上電台大講粗口,並人身攻擊、抹黑政治對手的黃毓民,由其所主理的「(「香港人網」 )的討論區,都會出現「白色恐怖」,版主「colin3388」借假「由於你另外幾個留言重覆了主題,我只會保留這一個.」之名(見以下網頁:http://www.hkreporter.com/talks/viewthread.php?tid=256373&page=1#pid2515693),刪除我絕大部份前提相近但焦點、主旨均大相逕庭的言論(包括題為《黃刁民「出蕉」大鬧立法會 曾浮雲香蕉擲於前而身不閃》之文章,及其他幾個重貼自「知識+」的發問:智在必得系列:「九西」垃圾會議員黃毓民「出蕉」表演政治秀時,若失手傷及曾特首,該當何罪?、明槍求擋系列:如何學到曾特首的冷靜、勇敢,做到「香蕉擲於前而身不閃」?、智在必得系列:垃圾會議員是不是可以在垃圾會開會時為所欲為,不受法律管制?),並標籤本人為「疑似思覺失調人士」,抹煞我以後的一切的發言權利,實在讓人失望。
****
請問:
1)為何以抹煞人民言論自由而惡名昭彰的大陸都不禁的文章(《黃刁民「出蕉」大鬧立法會 曾浮雲香蕉擲於前而身不閃》),卻要在以「捍衛言論自由」為己任的黃毓民所創辦的「香港人網」被禁、被刪呢?
2)是不是只許「癲狗」及其支持者,咬可恨的中共、無恥的淫賤聯,而不許「疑似思覺失調人士」作出「低級趣味」的文章挖苦黃毓民呢?
3)這到底是不是癲狗的支持者(「香港人網」的版主「colin3388」等),傚尤中共的「一言論」思維的例子呢?
4)為甚麼我就連在香港人網的討論區,回覆自己所張貼的帖子的言論自由都沒有呢?
刁民殺入垃圾堆 第二回 黃刁民「出蕉」大鬧議事堂 曾浮雲香蕉擲於前而身不閃 全文的最新版本,可參閱以下網頁:http://leoja.blogspot.com/2008/10/blog-post_16.html
補充子問題2)「香港人網」、社民連,是不是只許毓民向特首擲蕉,而不許網民向癲狗亂吠?
致:回答者: tsui3_e 回答時間: 2008-10-17 12:43:48 閣下的回答,實是種「以暴逆暴」、「效尤惡行」的思維,讓人想起香港會考中文科範文的《大同與小康》: 「域郭溝池以為固……以功為己。是故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 這樣,孔子認為怎樣可以遏陰謀、止干戈呢? 「以著其義,以考其信;著有過,刑仁講讓,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埶者去,眾以為殃。」
希望那些以「捍衛言論自由」之名,而搞人民電台之人,在批評行政霸道、不遵守法庭裁決的特區政府奪剝其自己的「言論自由」的同時,要時刻提醒自己的組織與支持者,別效尤其反對、不滿之強權的惡行,做一個「爭取自己言論自由」又同時「剝奪異見人士的言論自由」的自相矛盾者。
雖然這條問題是本人的問題,本人有權以「檢舉」之法,去剝奪閣下那「批評」本人、「自己不讚同的言論」的自由。 但本人絕對不會效尤中共及「香港人網」的做法的。
為免tsui3_e 君的回答,被生事者惡意檢舉而不幸流失,在此轉貼,以留記錄。 邊個都唔鍾意人地批評自己,包括支持「言論自由」的人! 香港是自由社會,人地有管理自己網頁的自由,包括刪除「自己不讚同的言論」的自由。 其中這些人的言行對錯,由社會來評論吧! 如果你「有食力」,自己開個討論區,咁就「刪唔刪由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