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本存於上海商業銀行收息。零七年底,其職員游說買了 ELN, 只知有高息,連發行人是誰也冇講我知 (尚幸不是雷曼,但不幸是現發現其發行者在歐州而我冇乜聽聞過)。 昨天讀報說 ELN "乃經由私人配售方式發行,及並非證監會認可投資產品"。 現有四問題:
1) ELN "乃經由私人配售方式發行,及並非證監會認可投資產品",是怎解?
2) 如上列是真,"上商" 推銷 ELN 給小散户是否不當?
3) 如,"上商" 推銷 ELN 給小散户真的不當,有否机會取回老本?
4) 如要投訴 "上商" 不當推銷, 應寫信到那裡?
謝各仁兄姐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