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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九西」垃圾會議員黃毓民「出蕉」表演政治秀時,若失手傷及曾特首,該當何罪(犯上那一條香港條例)?最高刑罰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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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九西」並不是「九龍西」的簡稱,而是香港警察常用字(落口供時常用)的廣東話字的近音借代字。因為我向來不覺得打少一個「龍」字或講少一個「龍」字有多方便,而我更加是《最緊要「正」字》的死硬派Fan屎。
若回答者方便的話,煩請抽空一併回答以下問題: 1)如何學到曾特首的冷靜、勇敢,做到「香蕉擲於前而身不閃」?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8101501614 2)垃圾會議員是不是可以在垃圾會開會時為所欲為,不受法律管制?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8101501579
3)「九西」垃圾會議員黃毓民是不是老眼昏花?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8101501550 謝。
今次出「蕉」,下次會否效法陳果大導演,來個「榴槤飄飄」,或傚优大紫荊昏章得主楊光的做法,不掟「真」菠蘿,而送上「同胞切近」的「土製」菠蘿呢?眾所周知,黃刁民亦親口承認,他有好多「患難與共」的黑社會朋友嘛。
眾所周知,香港黑社會買賣軍火的能力與經驗,是世界級的。
想不到,由黃毓民所主理的「香港人網」(hkreporter.com)的討論區,都會出現「白色恐怖」,刪除我的言論,禁制我的發言權。 以下是我在「香港人網」的發言,在此重貼,以供參考: 《刁民殺入垃圾堆》 第二回 黃刁民「出蕉」大鬧議事堂 曾浮雲香蕉擲於前而身不閃 上回話說(2008年10月14日垃圾會內務會議),自稱有很多黑社會好朋友的「九西」議員黃刁民與潮州怒漢詹培忠不謀而合,前後大出口術神功,夾擊有「坐以待『幣』」之美名的財神任老總,大快民心,成為一時佳話。
上回內容,見http://hk.youtube.com/watch?v=gDUTWbSwSn8(黃刁民、任老總主演)、http://hk.youtube.com/watch?v=jKym7_nN3L0(潮州怒漢、任老總主演,PART 1)及http://hk.youtube.com/watch?v=kHeWSuV2p9Q&feature=related(潮州怒漢、任老總主演,PART 2)
今集(2008年10月15日特首施政報告發表會,http://hk.youtube.com/watch?v=1HS8v56JrGQ),黃刁民乘勝追擊,效法其黑社會好朋友的成功之道,派出廖化先鋒長毛先來個香蕉上神台「出蕉」挑釁,再借「為生果老人淘金」之名,動員元老級打手陳大舊聲援繞嚷,說時遲那時快,就向曾浮雲身旁個數個身位的無人之處「發蕉」,將手上的香蕉怒擲開去。
在港英政府力爭上游、視民意如浮雲、懶理市民訴求的曾浮雲,亦不是浪得虛名的,面對突如其來的「香蕉」突襲,來個「香蕉擲於前而身不閃」,既不避,也不躲,不愧為成功吸取英屬植民地管理文化的「香港仔」官員,反映出其心中「行政主導」的霸權風範、雄心壯志,更亦不失英國政治文化中的虛偽做作,以「尊重選民議員」為辭,避重就輕,不大作回應。難怪他那個討厭「低級趣味」的前任上司老懵董,都要假借腳痛之名,以「升上神台」之法,將特首之位,禪讓給曾浮雲了。
雖然,長毛、陳大舊、黃刁民,最後在半推半就、欲拒還迎的做法下,離開垃圾會議事堂,但是,自許為「民主左派」的社民連,理應不會就此罷手的。 到底黃刁民將來會否效法陳果大導演來個「榴槤飄飄」呢?又或是他會傚尤愛國領袖、大屎經昏章得主、前左派工會元首楊光的做法,收起「真」菠蘿作為糧草之備,發揮中國人「分子料理」的天份,烹調出貼上「同胞勿近」或「同志勿近」「土製」菠蘿,娛樂港人呢?畢竟,香港黑社會以販賣軍火,聞名國際,還是他會「留港消費,刺激香港黑社會的經濟」呢? 欲知刁民殺入垃圾堆之後,會再現何種愚民娛港的政府秀,請繼續留意垃圾會議事堂的最新動向。
刁民殺入垃圾堆 第二回 黃刁民「出蕉」大鬧議事堂 曾浮雲香蕉擲於前而身不閃 全文的最新版本,可參閱以下網頁:http://leoja.blogspot.com/2008/10/blog-post_16.html
若回答者方便的話,煩請抽空一併回答以下問題: 4)明槍求擋系列:大陸都不禁,為何以黃毓民馬首是瞻的「香港人網」要禁呢?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8101600949
致:回答者: xgtqzf 回答時間: 2008-10-16 16:18:57 如果真的是好像黃毓民所主理的「香港人網」那樣的「一言堂」的話,你的發言就已經被刪除了。(見另一問題:「明槍求擋系列:大陸都不禁,為何以馬首是瞻黃毓民的「香港人網」要禁呢?」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8101600949)
話歸正傳,我也覺得馮檢基那種「又傾又砌」的「人格分裂」、「多重性格」的做法,實在是難行難成事。 反之,我覺得黃毓民就有如曼聯的朗尼(Ronny)一般,有很強的「進攻」能力。要又傾又砌的話,一個人是做不來的,但是,整個泛民就可以了。黃毓民的左與紅,是「進攻」的重點所在,而荼若薇等的溫和泛民,就可以做碧咸,守住中場,可入球,可助攻,亦可作防守。 不過,我真的擔心,黃毓民會否變本加厲,會否因為多次被「紅牌」逐離場之後,被迫「終身停賽」,那就真的是可惜之極了。
真的期望著在參選時,揚言要引入台灣民進黨那種的「流氓抗命」式的議會文化入香港垃圾會的黃毓民,可以更有效地、更快地為香港盡早落定民主之路,最少爭取到有具體內容的普選民時間表。 不過,「比武過招」,真的希望癲狗、刁民及其Fan屎可以做到「點到即止」,不要做出如台灣般的議會暴力事件,更不如做出如南韓般的街頭暴力事件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