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在必得系列:「九西」垃圾會議員黃毓民「出蕉」表演政治秀時,若失手傷及曾特首,該當何罪?

2008-10-16 3:48 am
按香港電台新聞資料(http://hk.youtube.com/watch?v=1HS8v56JrGQ),「九西」垃圾會議員黃毓民在施政報告發表會時,「出蕉」表演政治秀,向十數尺的短距離前的曾特首擲香蕉時,刻意「大針」,擲至目標數個身位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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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九西」垃圾會議員黃毓民「出蕉」表演政治秀時,若失手傷及曾特首,該當何罪(犯上那一條香港條例)?最高刑罰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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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九西」並不是「九龍西」的簡稱,而是香港警察常用字(落口供時常用)的廣東話字的近音借代字。因為我向來不覺得打少一個「龍」字或講少一個「龍」字有多方便,而我更加是《最緊要「正」字》的死硬派Fan屎。
更新1:

若回答者方便的話,煩請抽空一併回答以下問題: 1)如何學到曾特首的冷靜、勇敢,做到「香蕉擲於前而身不閃」?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8101501614 2)垃圾會議員是不是可以在垃圾會開會時為所欲為,不受法律管制?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8101501579

更新2:

3)「九西」垃圾會議員黃毓民是不是老眼昏花?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8101501550 謝。

更新3:

今次出「蕉」,下次會否效法陳果大導演,來個「榴槤飄飄」,或傚优大紫荊昏章得主楊光的做法,不掟「真」菠蘿,而送上「同胞切近」的「土製」菠蘿呢?眾所周知,黃刁民亦親口承認,他有好多「患難與共」的黑社會朋友嘛。

更新4:

眾所周知,香港黑社會買賣軍火的能力與經驗,是世界級的。

更新5:

想不到,由黃毓民所主理的「香港人網」(hkreporter.com)的討論區,都會出現「白色恐怖」,刪除我的言論,禁制我的發言權。 以下是我在「香港人網」的發言,在此重貼,以供參考: 《刁民殺入垃圾堆》 第二回 黃刁民「出蕉」大鬧議事堂               曾浮雲香蕉擲於前而身不閃 上回話說(2008年10月14日垃圾會內務會議),自稱有很多黑社會好朋友的「九西」議員黃刁民與潮州怒漢詹培忠不謀而合,前後大出口術神功,夾擊有「坐以待『幣』」之美名的財神任老總,大快民心,成為一時佳話。

更新6:

上回內容,見http://hk.youtube.com/watch?v=gDUTWbSwSn8(黃刁民、任老總主演)、http://hk.youtube.com/watch?v=jKym7_nN3L0(潮州怒漢、任老總主演,PART 1)及http://hk.youtube.com/watch?v=kHeWSuV2p9Q&feature=related(潮州怒漢、任老總主演,PART 2)

更新7:

今集(2008年10月15日特首施政報告發表會,http://hk.youtube.com/watch?v=1HS8v56JrGQ),黃刁民乘勝追擊,效法其黑社會好朋友的成功之道,派出廖化先鋒長毛先來個香蕉上神台「出蕉」挑釁,再借「為生果老人淘金」之名,動員元老級打手陳大舊聲援繞嚷,說時遲那時快,就向曾浮雲身旁個數個身位的無人之處「發蕉」,將手上的香蕉怒擲開去。

更新8:

在港英政府力爭上游、視民意如浮雲、懶理市民訴求的曾浮雲,亦不是浪得虛名的,面對突如其來的「香蕉」突襲,來個「香蕉擲於前而身不閃」,既不避,也不躲,不愧為成功吸取英屬植民地管理文化的「香港仔」官員,反映出其心中「行政主導」的霸權風範、雄心壯志,更亦不失英國政治文化中的虛偽做作,以「尊重選民議員」為辭,避重就輕,不大作回應。難怪他那個討厭「低級趣味」的前任上司老懵董,都要假借腳痛之名,以「升上神台」之法,將特首之位,禪讓給曾浮雲了。

更新9:

雖然,長毛、陳大舊、黃刁民,最後在半推半就、欲拒還迎的做法下,離開垃圾會議事堂,但是,自許為「民主左派」的社民連,理應不會就此罷手的。 到底黃刁民將來會否效法陳果大導演來個「榴槤飄飄」呢?又或是他會傚尤愛國領袖、大屎經昏章得主、前左派工會元首楊光的做法,收起「真」菠蘿作為糧草之備,發揮中國人「分子料理」的天份,烹調出貼上「同胞勿近」或「同志勿近」「土製」菠蘿,娛樂港人呢?畢竟,香港黑社會以販賣軍火,聞名國際,還是他會「留港消費,刺激香港黑社會的經濟」呢? 欲知刁民殺入垃圾堆之後,會再現何種愚民娛港的政府秀,請繼續留意垃圾會議事堂的最新動向。

更新10:

刁民殺入垃圾堆 第二回 黃刁民「出蕉」大鬧議事堂             曾浮雲香蕉擲於前而身不閃 全文的最新版本,可參閱以下網頁:http://leoja.blogspot.com/2008/10/blog-post_16.html

更新11:

若回答者方便的話,煩請抽空一併回答以下問題: 4)明槍求擋系列:大陸都不禁,為何以黃毓民馬首是瞻的「香港人網」要禁呢?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8101600949

更新12:

致:回答者: xgtqzf 回答時間: 2008-10-16 16:18:57 如果真的是好像黃毓民所主理的「香港人網」那樣的「一言堂」的話,你的發言就已經被刪除了。(見另一問題:「明槍求擋系列:大陸都不禁,為何以馬首是瞻黃毓民的「香港人網」要禁呢?」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8101600949)

更新13:

話歸正傳,我也覺得馮檢基那種「又傾又砌」的「人格分裂」、「多重性格」的做法,實在是難行難成事。 反之,我覺得黃毓民就有如曼聯的朗尼(Ronny)一般,有很強的「進攻」能力。要又傾又砌的話,一個人是做不來的,但是,整個泛民就可以了。黃毓民的左與紅,是「進攻」的重點所在,而荼若薇等的溫和泛民,就可以做碧咸,守住中場,可入球,可助攻,亦可作防守。 不過,我真的擔心,黃毓民會否變本加厲,會否因為多次被「紅牌」逐離場之後,被迫「終身停賽」,那就真的是可惜之極了。

更新14:

真的期望著在參選時,揚言要引入台灣民進黨那種的「流氓抗命」式的議會文化入香港垃圾會的黃毓民,可以更有效地、更快地為香港盡早落定民主之路,最少爭取到有具體內容的普選民時間表。 不過,「比武過招」,真的希望癲狗、刁民及其Fan屎可以做到「點到即止」,不要做出如台灣般的議會暴力事件,更不如做出如南韓般的街頭暴力事件就好了。

回答 (10)

2008-10-31 11:49 am
比起美國總統, 比起美式武器,
黃毓民算得乜, 一隻蕉算得乜,
布殊都無罪, 黃毓民何罪之有?
我看法官不會判黃毓民 [傷] 了曾特首的 [心] 吧 !?

你知世界最貴一隻蕉值幾多錢 ?
是HK$300 呀 , 哈哈 !!
2008-10-28 6:59 am
「九西」垃圾會議員黃毓民「出蕉」表演政治秀時,若失手傷及曾特首,由於當場有眾議員及保安人員在場
佢一定無得走雞,佢會被控襲擊罪

其實身為立法會議員,為民請命是應該的。
但方法也要合理合法,不破壞會議過程。

再加上立法會議員乃公職人員,言行會有影響力。
萬一學生們學了他在老師面出拋東西泄憤,是不洽當的。
2008-10-23 6:06 pm
黃毓民被市民選出泥,又唔係政府選佢,高官都吹佢唔漲架啦,加上佢掟香蕉又如何? 特首你地市民會認為佢真係完全為市民服務咩?佢只係愛共產黨,予左係被共產黨選出泥。立法會主席都係一樣,都係選左愛共產黨同埋最無恥既民建聯,牙刷刷咁個樣,而家市民投左佢9-10月就金融海蝕,一班公公婆婆,都喊哂口,民建聯都有責任,算吧啦。冇黃毓民出聲,冇佢掟香蕉,咁仲有邊個做?你地覺得香港係97年之後有進步過咩?我反而覺得香港之所以進步係係英國統治香港更加進步。
2008-10-19 3:13 am
黃毓民唔是表演政治秀,而是為民請命!!!!!!
2008-10-18 11:39 pm
我剩係覺得佢好失禮人.
身為香港人都比佢影衰哂.
無教養.
唔知點教仔.
我教班細路係要以身作則.
如果有人認為佢係啱..........
第日佢有仔女一定會食返.....就唔好問點解.
2008-10-17 2:33 am
既然他知道香蕉要錢就不要亂扔
要扔也不要這麼寒酸,有本事就扔中國製催淚彈,保證戲劇效果絕佳

只懂出隻蕉出張嘴出場秀,根本就不懂提問實質、有建設性的問題,立法會中的一塊大垃圾。
2008-10-17 12:18 am
「若失手傷及曾特首,該當何罪?」你的問題已反映出你已共產共妻了。

黃毓民只不過為民請命,希望憑藉八百人小圈子「選舉」出來,代表七百萬上代逃難,這代扎根的香港貧困老人爭取一千元的生果金而已。佢請曾特首食蕉,若失手傷及曾特首,該當何罪亦係法庭定奪,冇得話「該當何罪?」啊!

唔通佢係特首就大啲!咁樣搞法,香港仲有法治乎?與中共國一言堂共產党的「依法治國」有咩分別?
參考: 良心與良知
2008-10-16 4:45 pm
要建立一個有中國特色香港黑社會社會主義特區!!!!!民主萬歲!!!!
2008-10-16 4:34 pm
佢咁樣做已經係非常唔尊重特首, 非常唔尊重立法會, 和非常唔尊重佢自己 !!

2008-10-16 08:34:52 補充:
佢咁樣做已經係非常唔尊重特首, 非常唔尊重立法會, 和非常唔尊重佢自己 !!

2008-10-16 13:13:23 補充:
如果照樓下的 tyy.shirley8 咁講, 即是 tyy.shirley8 認同黃毓民在立法會掟香蕉係對啦 !!

但係是否應該用理性D嘅做法呢 ?

就算點樣不滿都唔應該這樣做啦 !!
2008-10-16 3:55 am
有心聲數則,因為與問題沒有直接的關係,故放於意見欄之內。

心聲1:
「在文學修養中,語言學習是很重要的。沒有運用語言的本事,即無從表達思想、感情;即使敷衍成篇,也不會有多少說服力。」
(節錄自老舍的《論文學語言及其他<人、物、語言>》)

建議回答者回答前先咀嚼以下引自季羨林先生的《季羨林自傳》(全文見:http://leoja.blogspot.com/2007/03/blog-post_7439.html)內,有關學術研究經驗的引文:


關於進行科學研究的指導方針的想法。六七十年前胡適先生提出來的『大膽的假設,小心的求證』……

2008-10-15 19:55:46 補充:
求證要小心,要客觀,決不允許厭煩,更不允許馬虎。要從多層次、多角度上來求證,從而考驗……那一部份正確,那一部份又不正確。……事關學術良心,決不能含糊。……

不要騙自己,不要騙讀者。做到這一步,是有德。不則就是缺德。寫什麼東西,自己首先要相信。自己不相信而寫出來要讀者相信,不是缺德又是什麼呢?自己不懂而寫出來要讀者懂,不是缺德又是什麼呢?……

剽竊別人的看法或者資料,而不加以說明,那是小偷行為,斯下矣。……
」引文完(心聲1完)

2008-10-15 19:57:04 補充:
心聲2:效法網友「智庫丫發」的做法(http://hk.knowledge.yahoo.com/my/my?show=HA00308741),將問題分成不同的系列。現有的系列如下:言辭之爭系列、智在必得系列、炒冷飯系列、Recycle系列、聽歌學英文系列及明槍求擋系列。

心聲3A:《智在必得》是無線電線台其中一個有獎問答遊戲節目,當中的問題古靈精怪、千奇百怪,懂得回答得所有問題的人或許會是「生神仙」吧。

心聲3B:俗言有一句「明槍易擋」。我向來都不懂得發放出「難防」的「冷箭」的。如果閣下有意對號入坐的話,請釋隨尊便吧。

2008-10-15 19:57:44 補充:
心聲4:本人曾見到有人感慨地質疑著:「『公道自在人心』?公道在哪?『清者自清』?濁者清濁不分。」 亦見到有人甚至慨嘆著:「世道昏昧,眾人本末倒置,不分是非,甚至對任何正氣凜然的言辭也連感知的能力也沒有。」更有人更慨嘆:「某地方因為有人執法不公、不明,讓垃圾、謠言、作弊、謾罵、不義行為充斥著,讓有識之士黯然,讓衛道之士嘆息。」或許,孰真孰假,孰是孰非,只好由廣大的民眾一同去作出見證了。

2008-10-15 19:58:22 補充:
又曾聽說:「真理越辯越明。」、「民主就是要由所有人一人一票的去投票來作決定。」為了不用再給如「扶正除奸聯盟」內那位自認作「虛毛囂藐」的「虛無飄渺」之類的仁兄再為我扣上一頂「一舊俾人洗左腦而又目光扭曲o既行屍走肉」之帽子,然後再收到句「你’d better off」的霉氣話,如果有多過一個答案出現,我將不會自選最佳答案,而跟各位一同投票。如果只得一個答案,我才會選為最佳答案。如果沒有人回答或我個人認為現有答案未夠完善的話,我會繼續用炒冷飯系列來重問。(心聲4完)

收錄日期: 2021-04-22 23:11:5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015000051KK0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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