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是否破產受託人已不能提出反對我解除破產呢?
(2) 她們日後又可否反對我解除破產呢?
(3) 另,我每月都需要供款給受託人,是否下期開始不用再供款呢?
有勞專業人任幫忙解答,很心急。
萬分謝謝
更新1:
謝謝你的回答。 我已經聯絡受託人了,她說要求我再交回第四年度之報稅單及需補回一些文件才可出信,但稅單過去幾年我申報報表後都未有向我要求出示,是否有問題呢?另,這段期間( 已過破產限期,是十月十二日頒佈的),她們是否還有權阻止我解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