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偉俊促任志剛為雷曼事件負責辭職”,”詹培忠批評任志剛不負責任”,謝偉俊和詹培忠是否說得對?

2008-10-14 1:38 am
立法會 內務委員會就雷曼迷你債券事件召開的特別會議,多名議員續向金管局總裁任志剛炮轟.
其中旅遊界議員謝偉俊 認為,任志剛應為事件考慮辭職.
而金融界議員詹培忠就批評任志剛不負責任.
謝偉俊形容,今次迷責是「集體中毒」事件,政府只採觀望態度,又沒有迅速處理事件.
兩位議員講野唔經大腦,今次金融風暴源頭不是來自香港,是來自美國.
計我話兩位議員首先要鬧美國先,然後幫助香港渡過難關.
唔是一味只識得批評政府無能,只識睇政府點死.
更新1:

政府只作中間人,因為香港政府沒有話事權在手,真正話事權在中央和美國政府. 所以香港股市成日比美國股市玩耍. 美國升,香港升. 美國趺,香港也趺!

回答 (3)

2008-10-14 7:38 pm
✔ 最佳答案
『有早知,冇乞兒』!
身為專業人士的謝偉俊和詹培忠,在這次「金融海嘯」發生之前,他們到底知不知道會到今天的地步?
為何政府不警告市民是有責任,而他們不警告市民沒責任?
每個參與這事件的人,包括苦主,銀行,銀行的推銷員,政府及其有關官員,現在放「馬後炮」的「知情不報」人士等......,都要負部份責任。

2008-10-14 11:42:22 補充:
潮州怒漢如果能在未出現今次事件之前知道後果,他應該是「世界首富」了。
何必與人爭議員做呢!
2008-10-14 6:30 pm
呢啲咪叫做語不驚人死不休囉! 超人謝過去的的行為操守大家都有目共睹 ─ 與白娘娘一段難捨難離錯綜複雜的感情, 當律師時大賣廣告的鬧劇及被律師會停牌等, 足證其人是我行我素, 是明知山有老虎、偏向虎山行之流; 至於詹培忠有名潮州怒漢, 但近年已稍為收歛, 可能是見到長毛仍可當選及名嘴也能入立法會, 便不甘寂寞, 再次捲土重來再開金口吧。
講到雷曼債券事件, 要任總負責的確是有點莫須有, 要知道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 投資工具五花八門, 若由政府強制這樣不行, 那樣不可, 便失去自由市場的特質, 再者, 誰會事先知道身為美國五大投資銀行的雷曼兄弟那麼脆弱, 那麼不堪一擊; 況且銀行就債券方面是有雷曼相關抵押品的, 當然時至今日這些抵押品仍值多少便很難說了。
總結雷曼債券事件, 銀行及苦主均有一定責任, 但要任總獨承罪責是於理不合的, 議員的追根問責只不過是因立法會剛開鑼, 先來一招先聲奪人而已, 其實, 議員要急於表現, 來日方長, 尚有四年時間, 毋須逞一時之快, 反令港人及其功能組別的選民失望。
2008-10-14 2:06 am



2008年 9月 17日





圖片參考:http://www.sfc.hk/icons/ecblank.gif


證監會就雷曼迷你債券澄清若干事宜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晚就雷曼迷你債券澄清若干事宜,以回應所接獲的查詢。

已投資雷曼迷你債券的散戶投資者應注意,分開存放的抵押品及有關的調期安排已經給予受託人為債券提供抵押,而受託人亦須以符合投資者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

證監會解釋,散戶投資者可取回的金額,取決於多項因素,包括有關抵押品的性質及價值、根據調期安排須支付的款項,以及在市場上出售有關抵押品所涉及的開支、費用及支出。證監會續稱,預期受託人需要花一些時間,才能釐定應付予持有雷曼迷你債券的散戶投資者的提早贖回款額。

此外,如迷你債券章程所述,若迷你債券被提早贖回,每個迷你債券系列的投資者所取回的提早贖回金額,或會少於甚至遠少於他們的投資本金。章程並指出,投資者如欲確保他們作為債券持有人應得的權利或與受託人溝通,則需要依賴分銷商代表他們採取行動,或為他們核實其對債券持有的權益。

為協助散戶投資者更詳細了解迷你債券的最新狀況,證監會已要求雷曼兄弟為分銷商提供一系列常見問題及答案,並已聯絡迷你債券的受託人,以確定他們下一步會採取甚麼行動。證監會表示會繼續密切監察情況。



(本人認為立法局議員只是為了取得市民歡心, 而漠視其他人的意見和利益, 是非常不理智的做法, 若立法局議員這麼同情買了雷曼兄弟有關的投資產品, 他們可以一同要求某律師提供免費法律援助, 以解決銀行與客戶間的財務爭議, 立法局議員有些是做律師例如湯家驊, 陳淑莊, 余若薇)

收錄日期: 2021-04-25 22:13:1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013000051KK0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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