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金管局迷債

2008-10-14 12:15 am
已去信金管局有關銀行錯誤推銷迷你債券, 但金管局好像沒有消息,
它們會不會全面性調查?有沒有用呢

回答 (3)

2008-10-17 6:14 pm
✔ 最佳答案
請看以下4則新聞, 曙光已露, 事件很快便可解決, 可喜可賀.

1) 特首曾蔭權表示受害人可向消委會求助,如有需要當局可向消委會注資訴訟基金,提出訴訟。

2)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表示,政府要求銀行回購雷曼迷你債券,是最好的做法,呼籲各方以大局為重,希望銀行盡快回購。他亦表示,銀行公會已著手研究回購方案,並已聘請法律及財務顧問,希望他們本周內就回購方案回覆政府。

3) 昨 日 有 銀 行 率 先 與 苦 主 達 成 和 解 , 曾 向 金 管 局 投 訴 被 誤 導 的 文 盲 老 婦 及 其 患 精 神 病 兒 子 , 獲 退 還 投 資 金 額 ,

4)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表示,銀行公會今早將開會,商討政府提出的回購雷曼迷你債券方案,他期望銀行可接納建議,盡快解決問題。曾俊華又透露,金管局已完成調查首批約20宗、有關銀行違規銷售雷曼投資產品的個案,有關個案今日會轉交證監會處理,曾俊華相信,投訴一旦確立,銀行會與投資者商討解決方案。
2008-10-15 12:11 am
《政經脈博》衍生類結構性金融產品差不多毀了大部份的華爾街投行,也給全球金融股市以至經濟帶來一場被喻為百年罕見的「金融海嘯」,這個活生生的例子,實在值得本港的財金及市場規管人員引以為鑑,從速收緊對有關衍生類結構性金融產品,包括認股權證,即俗稱「窩輪」、牛熊證及其他與股票掛勾票據等之監管。
*莊家大贏家,散戶是輸家*
從華爾街的例子看,衍生類結構性金融產品一直被塑造成是市場對沖風險的一項投資工具,但底子裡卻是大戶與大戶,即大型投行與金融機構,基金經理之間的一場「豪賭」,這次的結果明顯是「兩敗皆輸」而且要舉世各國的納稅人,投資者都陪同他們賠上一把;同樣地,衍生結構性金融產品包括認股證窩輪,牛熊證,以至與股票掛勾的票據及早前鬧的熱哄哄的累計認股權合約(Accumulator)等,不是被投行塑造成是當然的對沖投資風險工具,便是被包裝成為富吸引力的投資產品,誘使貪婪的投資者參與,骨子裡其實是大戶,即大型投行與中、小投資者之間在互相對賭,投行變相是莊家,中,小投資者都成為了閒家,在有如「賭檯」的交易板塊上互相較量,不同的是,到目前為止,身兼「莊家」的投行依然都是「大贏家」,只有大部分中、小散戶才是「輸家」,並未至如華爾街一般釀成「兩者皆輸」的局面,看來在本港的投行於規管條例的「眷顧」之下依然是大有可為,隨著美式投行因為這次「金融海嘯」紛紛萎縮,在本港市場立足的投行說不定日後可執全球同業的牛耳,透過不同類型衍生產品繼續搜括中、小散戶的財富,繼續當其「莊家」的角色。
*規管太放任,早已響警號*
惟其如此,這次「金融海嘯」凸顯了衍生結構性金融產品在缺乏有效監管之下產生的後果乃是極為嚴重,則本港市場倘若任令該類金融產品繼續循目前模式之下運作,繼續宰割中、小戶投資者而不嚴加規管,納其於正軌,則早晚仍然是會有出亂子的機會,就像這次閙的滿城風雨的迷你債券,便是規管當局放任銀行業過度參與銷售非傳統銀行服務及其產品的結果。今年初鬧得風風雨雨的累計認股權合約(Accumulator)糾紛,銀行的銷售方式開始受到各方嚴重的質疑,其實便已經是一個警號;但有關當局顯然並沒有以其為鑑,立即審視及加緊有關衍生產品銷售方面的監管,結果現在又鬧出了迷你債券的名稱問題,而且接到的投訴已近萬宗,看來這一回可實在是再責無旁貸了。
談到迷你債券,這個問題除了所謂的「債券」其本質實際並非是一般的傳統債券,而是含有衍生類性質,具有風險成份在內的投資產品之外,其最受關注的一點其實是它被包裝或被推銷的銀行職員說成了是跟定期存款沒有甚麼分別的一項投資產品,這情況便關係到銷售「迷你債券」的銀行的銷售手法問題。今年初,我花了不少篇幅討論有關累計認股權合約的問題的時候,我也曾經提到這點,我當時指出,銀行業驅動屬下職員向原意是為求穩健,才把資金作存款收息用途的客戶推銷,引導他們把存款轉而購買了各式衍生票據產品,令有關客戶因而無端被推向可能冒上風險的境地,其實是違背了有關客戶原來追求穩健的意願,這樣做也與銀行業素來經營穩健的作風並不相符。
*苦主與職員,同樣是輸家*
我又曾經指出,衍生類金融產品一般均以高息,高回報率作為賣點,但這背後也存在與一般傳統金融產品包括投資基金有別的異常高的風險,情況勢非一般銀行營業櫃檯人員所能掌握及理解,更加不是一般存款客戶所適宜涉獵的投資工具,現在從迷你債券的苦主訴說的情況看來,也的確是有上述這樣的現象。
這次迷你債券事件,我的觀察是迷你債券的苦主固然是最大的受害者,但被銀行驅動向存戶銷售有關產品的銀行職員,他們在這段時間之內所受到來自包括客戶的指責等各方面的壓力,其實也是不輕。我的結論是,這次事件,迷你債券的苦主以及銷售有關產品的銀行職員都是輸家,同屬受害者,衹有銷售有關產品的銀行本身到目前仍然是「贏家」,則特區政府 日前促使各有關銀行先行向客戶購回所銷售的迷你債券,看來也並非是全無道理。《僑豐金融集團行政總裁、持牌註冊人士 許照中》
2008-10-14 2:33 am
據資料顯示,透過銀行銷售購入雷曼迷你債券的人數接近3.4萬人,涉及金額112.5億元;至今已有過萬投訴等待處理,除非你有足夠証據,如錄音帶,銀行可能知衰跟你和解。
否則就算証實算銀行誤導,政府都話明無權叫它賠錢比你。要索償就要自己比錢搞民事訴訟。

任先生話07年已通知左銀行迷債屬高風險,銀行唔跟指引轉告客人,佢已經盡左自己責任,無辦法再做D乜!
証監又話【迷你債券】只係1個品牌名稱,並不等同債券。高息收益已經話左比你知它並不是債券,係你自己唔醒目。例如:金行賣新產品雖然話係狗狗狗狗金,但並不等同9999金!

哇!政府咁樣把關,咁樣講野都得,以後銀行羅住呢個免死金牌咁搞,仲會有幾多市民會受害呀!市民要自求多福,老人家就更加唔好通街走,見到銀行職員就唔好留步聽佢地狗Up,否則好易又出事架。


收錄日期: 2021-04-25 19: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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