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藏k(請求大家幫幫我)

2008-10-11 12:23 am
我男朋友9月比警察搜到佢有3.5克k仔
但其實佢無辜架...包野係佢個friend擺落佢個袋度
點知臨比返佢個friend既時候就比龜逗..

佢同警察講話係佢自己食..初犯..冇案底..有紋身..

佢而家保釋左出黎...10月25轉擔保...但佢話d警察冇幫佢驗尿阿個d..

好擔心佢..
有冇機會唔駛坐?如果要坐大概坐幾耐?同埋點樣可以判輕d?

回答 (3)

2008-10-12 7:29 pm
✔ 最佳答案
其實唔係摟上師兄師姐所講咁小事! 法庭鍳於近年吸食K仔有上升之勢, 所以將涉及K仔嘅刑罰加重.
根據上訴庭在2008年6月6日SJ v 許守城 (CAAR7/2006) 一案的最新判刑指引, 販運或藏有可供販運1克或以下的冰及K仔可以藏毒為交替, 判刑由法官決定. 1-10克判監2-4年. 10-50克判監4-6年, 50-300克判監6-9年, 300-600克判監9-12年, 600-1000克判監12-14年, 1000克以上判監14年以上. 呢個指引係每個法庭都要跟到足, 法官無得自己另行決定判刑.
你男友藏有3.5克K仔, 根據經驗K仔純度約是60%. 即係3.5克K仔粉會含有約2.1克氯胺酮.
法庭對販運2.1克K仔的判刑起點是2-4年監禁. 佢應被判刑2年, 如肯認罪, 可得到認罪3份1折扣, 即係判刑1年4個月.
警察冇幫佢驗尿, 係因為佢藏有嘅K仔數量, 己經超過法官可考慮佢藏毒嘅數量, 即係1克以下, 所以告硬佢販毒. 而告得佢販毒, 係唔係佢自己食已經唔重要. 所以冇幫佢驗尿.
包野係唔係佢嘅亦唔重要. 喺佢身度揾到, 就入佢數.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08-10-11 12:35 am
其實你男朋友好少份量, 唔駛擔心!
據我所知, 到時佢要再上庭, 咁佢唔駛同法官講話包野唔係佢, 因為包野o係佢到搜到, 如果話唔係佢都唔會有人信! 但佢可以同法官講話知錯, 一時貪玩先試o下, 而家已經好後悔, 希望比個機會佢, 好埋好有誠意咁話唔會再犯, 通常法官都係教訓佢幾句, 跟住罰錢了事.
如果個法官真係要重罰, 都係判1個星期啫, Don't Worry!!!
2008-10-11 12:27 am
有可能 如果坐都係坐幾個月姐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53:0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010000051KK00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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