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撞勞工假

2008-10-09 11:45 pm
僱傭條例說"如休息日適逢法定假日,應於翌日補假。"
如果一星期要返5日工,以我為例我係放星期日同星期三呢兩日,咁即係固定性休息日=2日,

我想問例如今年國慶係星期三,咁我仲有冇得翌日補假?? 因為我簽約時HR講過例假撞左紅日就冇得補返,但係僱傭條例又話有,請大大分析我個case,thx

回答 (4)

2008-10-16 12:42 am
✔ 最佳答案
你呢個問題就要睇番你合約有冇寫明或者僱主有冇講明星期三果日係唔係休息日喇
因為僱傭條例入面講明每七日就可享有不少於一天休息日。雖然僱傭例例都有話"如休息日適逢法定假日,應於翌日補假",但係如果你公司冇寫明星期三果日係休息日既話,咁佢可以當左星期三係公司冇工作比你做而比你放假,咁樣星期三唔算休息日的話,就算果日係法定假期,公司都唔使補番一日假比你
(就算佢星期三唔當係休息日,佢當星期日係休息日,都付合左僱傭條例入面既七日有一日休息日,所以公司都冇違反條例)
但係若果你份合約寫明星期三同星期日都係休息日既話,咁就要補假喇
如果冇合約既話,只係口頭講比你聽,就真係口同鼻嗌,會麻煩D
(以上資料由勞工署人員提供)
參考: 自己
2008-10-12 5:23 pm
你屬5天工作制,勞工法例每7個日曆天要有1日休息日 (雙方可定有薪亦可無薪休息日,僱員同意仲可以照返工,咪照補薪就囉),一般公司都定有薪休息日,當你公司全部假都屬有薪啦,所以你遇到有薪法定假日果日撞正你例假,你HR話唔會另補,佢無違例因為果日你事實上放咗有薪假日,而每週休息日一般都指星期日,你都放咗,所以無問題
2008-10-10 1:38 am
我想你們雙方都有點誤會,所謂紅日,指的是一年52個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俗稱銀行假),但由於你是放有薪勞工假,所以這12天的勞工假期,公司無論如何都一定要補放,否則就是違反勞工法例。
簡單而言,你一年應有的假期是全年52個星期日+12日勞工假期+7日年假(假設是七天)=全年放假總數71日。
2008-10-10 1:26 am
個 HR 講係錯,僱佣條例第四章,很清楚講明一定需要在 30 日前後補假,但不一定需要在翌日補。
有疑問直接去勞工處求助,不要盡信 HR 講野。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27:0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009000051KK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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