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俊華籲雷曼苦主冷靜???

2008-10-07 8:25 pm
如果曾俊華將d退休金都買左雷曼債券,他也可以冷靜嗎?

回答 (4)

2008-10-08 8:09 pm
✔ 最佳答案
不冷靜可以怎樣? 講明是按債券相關抵押售賣後所得作出賠償, 現銀行已作妥協可先行墊支, 當然不可能全數取回款項, 總比total loss 好, 但有苦主強行要政府承擔責任, 即是要用我們納稅人的錢賠給他們? 有道理嗎? 若購入債券者不是希望能有多點回報, 如只是做一般銀行的定期存款, 便不會招致今日之損失, 不是涼薄, 難道當事人一點責任都沒有, 所有責任均要由納稅人及銀行負責嗎? 若說是銀行行騙, 那就交給商業罪案調查科跟進好了, 反正有真憑實據來訢諸法律, 那怕銀行跑得了, 不要老是損失了便找這個、找那個來負責, 自己一點責任都沒有。
返回問題, 曾俊華現時仍未退休, 所以未能可以用退休金去買雷曼債券, 但不否定他已用積蓄購買, 若然他買了, 想亦不會多, 因作為財政司的他, 怎會不懂審慎理財, 是不會將所有雞蛋同放在一個籃裡的。
2008-10-09 1:32 am
十分認同luckyman提出的觀點。我從報章上看見那些苦主們損失了金錢,確是很可憐。但細心一想,雷曼兄弟的破產根本是無法預計的,就連雷曼高層在破產前夕仍對外表示公司沒有問題,存心隱瞞,連香港銀行也不知道,到事件爆煲後苦主們群起指摘銀行職員"誤導"他們購入"毒債"。大膽假設,如果雷曼兄弟沒有破產,債券賺錢,他們會有空關心雷曼兄弟是什麼嗎? 如果苦主們確信銀行職員"誤導",那大可用法律途徑解決,香港是個法治社會,法律會給苦主們一個公道!
請各雷曼苦主冷靜,慢慢想出對策,也別找個人做出氣袋,文明理智地解決事件。
2008-10-08 6:01 am
錢不是曾俊華的,他可以點講都得.
2008-10-07 9:49 pm
 曾俊華在美國讀過書(與曾蔭權屬哈佛大學同學),於彼邦有那麼多線眼,雷曼兄弟若果出事,我想曾司長一早就聞風先遁,把有關問題債券放掉了,當然他也不會理會苦主的死活。
 
 
 

2008-10-10 16:25:14 補充:
 分散投資,把風險平均分配是一個連三歲小孩都懂的道理,何妨我們的財政司曾俊華,到過美國浸鹹水,並不是井底之蛙啊!
參考: 個人所知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09:0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007000051KK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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