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到下巴斷掉

2008-10-06 12:44 pm
我妹妹 8月中因為跟男友吵架
然後男友突然重重的揮了一拳
打中我妹的下巴 男友當下有陪她到醫院
診斷結果是下巴骨折 左邊臉頰的骨頭斷掉 然後就住院一個禮拜 帶矯正器一個月左右(是整各牙齒都固定起來 就是用橡皮筋把兩排牙齒都綁起來固定 嘴巴裡面架鐵架)
我妹整整一個月多都是吃流質的食物

重點是 當時我妹盡然還原諒她男友 然後我爸知道我妹受傷 我爸有去報案 因為我妹騙家人 是出車禍 對方 逃走

到今天10月5 我妹才告訴家人實情 說不是車禍 是被男友打的
對方 是第二次打她了 第一次沒那麼嚴重 這一次真的很嚴重
當時我妹跟她男友兩個說好 要騙家人 (我妹真的是笨到極點)
因為男友說 他會負責 (到現在他付了住院費)


今天被我媽知道我媽很生氣 我媽說要把對方約出來談
因為我妹男友的媽媽不喜歡我妹 也知道兒子把對方打受傷
還跟我妹說 那你要多少錢
他老媽 就是一附我很有錢 有錢你能怎樣
他兒子也差不多 第一次打我妹時 跟我妹嗆聲說 去去去...驗傷啊 一附他不怕的樣子

我妹說 他們家很有錢 然到有錢人都可以這麼跩嗎

當時報案是說車禍 那現在要告對方 有辦法嗎

需要在去醫院開哪種證明單呢

打人我知道是刑事傷害罪
把下巴打斷 這算是重傷害嗎
傷害最不是有分輕重傷害

需要找律師嗎 還是直接到警局在報案一次呢
因為第一次報案是車禍 所以現在該怎麼半
而且 我妹還有向保險公司理賠
錢已經下來了 但是會不會被保險公司告啊 因為我妹說謊車禍
更新1:

我要的答案 是怎麼解決 並不是要大家在攻擊我妹了 我需要懂法律的人回答....謝謝

回答 (4)

2008-10-10 1:59 pm
✔ 最佳答案
傷害罪(第 二三 章)

第277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78條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279條

當場激於義憤犯前二條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但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80條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第二百七十七條或第二百七十八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281條

施強暴於直系血親尊親屬,未成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282條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傷,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傷害之,成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死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83條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或重傷者,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之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下手實施傷害者,仍依傷害各條之規定處斷。

第284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第285條

明知自己有花柳病或麻瘋,隱瞞而與他人為猥褻之行為或姦淫,致傳染於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286條

對於未滿十六歲之男女,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致妨害其身體之自然發育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第287條

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第二百八十一條、第二百八十四條及第二百八十五條之罪,須告訴乃論。但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犯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之罪者,不在此限。
2008-10-06 9:16 pm
說真的
你妹活該.....
眼睛連打開都沒打開...
2008-10-06 8:45 pm
我可以賭妳妹絕對當不了對方家中的千金媳婦,對方連母親都已經是這種隨隨便便且趾高氣揚的態度了,如果真的嫁過去只怕很快就要完蛋了。
不用原諒對方,既然對方這麼有錢,乾脆告對方重傷害,抓抓去關,這樣子還比較能給對方一記下馬威和著實的教訓,否則像你妹那樣處理,對方根本無關痛癢。
2008-10-06 12:47 pm
你妹還真傻

收錄日期: 2021-04-26 18:05:4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006000015KK01504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