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是否已經俾足夠時間給業主,呢家可以入禀小額錢債審裁處告佢呢?
2. 如果入禀法庭後,是否可以暫時釘佢契,唔俾佢買賣及租住?直至佢還錢為止呢?
3. 入禀小額錢債審裁處告佢的話,費用多少?是否可將此費用加在追討業主費用上呢?
多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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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請問入禀小額錢債審裁處的程序如何?是否一定要親身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