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在商業社會發展過程中,貿易交流日益興旺, 為確保買賣協議雙方之承諾得以遵從,遇有糾紛發生時,合約法之制訂,可以保證雙方履行契約的規定,為近代資本主義社會中商品自由交換提供基本保障。
合約/合同是指可依法強制執行的協議。規範合約的法律,是普通法的主要基礎。合約法在一個自由社會中,能促進文明商業經濟的發展及為維護社會協調而提供公平的司法仲裁。
凡是違反法律規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合同,均爲"無效合同"(VOID CONTRACT )。
無效合同分爲全部無效和部分無效兩種。部分無效合同,如果不影響合同其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無效合同從訂立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可撤銷合同與無效合同的區別
可撤銷合同voidable contract同與無效合同void contract均為欠缺合同生效的要件,可撤銷合同依法被撤銷後與無效合同的法律後果相同,但二者區別在于︰
1.從內容上看,可撤銷合同主要是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無效合同主要是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2.從效力上看,可撤銷合同在沒有被撤銷之前仍然是有效的;無效合同則為自始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3.從當事人主張看,可撤銷合同只能是受損害方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請求撤銷合同,法院或仲裁機構才依法確認合同是否被撤銷;無效合同無須當事人申請,法院或仲裁機構均可依職權確認合同無效︰
4.從期限上看,可撤銷合同中的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或者應書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無效合同則無期限限制,自始至終無效。
2008-10-09 00:49:15 補充:
補充 -- 點解會出現呢樣野?
一份有效合約的成立,必須具備以下要件
1.有意產生法律關係, .e.g. 商務協議(commercial agreement)
2.要約(Offer) e.g.要約人的行為或建議
3.承諾(Acceptance) e.g. 受要約人(offeree)完全接受對方的要約﹐即可達成協議
然而, 締結合約的過程中,卻並不是只具備上述的三樣要件便為有效合約, 如1.契約雙方必須出於自願而締約, 如甲使用威迫﹑加害或不法引誘的方式與乙締約﹐乙有權撤銷契約 voidable contract.
2008-10-09 00:50:53 補充:
又如合約中可訂定"終止要約"條款, 逾時之承諾無效(lapse of time) 有定時限者﹐超過規定時間之承諾﹐要約無效, 所以撤銷契約voidable contract.
另一方面, 合約還要考慮 - 締約能力(Capacity) 和
香港法律中除未成年人﹑破產人﹑精神病患者﹑醉酒漢外,任何人均有締約能力。
上述無締約能力人所訂定的契約並非無效(void)﹐而是對方可以撤銷(voidable)該契約。
2008-10-09 00:51:20 補充:
契約的合法性(Legality)
如已締結的有關合約違反普通法的(1) 刑事法或侵權行為 或涉及(2) 不道德性行為的契約(3) 賄賂(4) 騙取稅收的契約(5) 影響公共安全的契約(6) 妨礙司法公正的契約 (7)違反成文法律的契約, e.g. 高利貸契約﹐年利率超過60%以上。
參考: Law of HK Chapter 26 SALE OF GOODS ORDINANCE, UK Law Online., Poly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