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年幾就每星期返4-6日, 每日10小時
近呢2個月1星期至少返3日, 每日8小時
無簽合約, 但入職時有填入職form
但果日收工前1小時老闆先通知我
聽日鋪頭結業, 即時解僱
我依家已經冇工返1星期
1. 我算唔算係連續性合約員工?
2. 咁我有冇得問佢追返1個月代通知金?
3. 咁代通知金金額點計? 我可以拎返幾多錢???
4. 咁我有冇有薪假期? 可唔可以追返有薪假期既錢?
遇到無良僱主!!
有心炒parttime, 仲要cut鐘!
麻煩大家解答下
更新1:
唔該以下2位朋友的解答, 但我想問我的薪金是以時薪+commission 咁平均每日正常收入等唔等於 base + commission??
更新2:
工齡是以月計嗎?
更新3:
另外其實老闆1次過fire左我同另1位part time員工(都係返同1間分店) 但佢冇直接講明要炒我, 只係話: "依家間鋪要執啦 咁最衰我d朋友唔需要parttime sales, 如果唔係可以請返你地2個" 到依家已經1個星期冇工返, 到時佢如果佢話唔係炒我地 只係1個月返1日, 咁我地會唔會冇得拎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