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非公屋戶,住了公屋問題?

2008-10-03 5:41 pm
本人居住在公屋,我懷疑我的鄰居非公屋戶主,而是向朋友租的,我想問下,如果我向房屋署報告,佢會有咩後果?

回答 (3)

2008-10-03 6:53 pm
✔ 最佳答案
1.) 一經查明現有居住者與原有戶主並沒有居住權會被房署
出警告搬出, 如果仍然沒有改善, 有可能取消公屋資格.

2.) 一經查明是租金用途原有戶主會被徹消公屋戶籍,
收回公屋及房署可起訴戶主收取租金, 用公家之物收取
金錢, 可加租及沒有資格再住公屋.

我想問下是否你鄰居非常滋擾你們呢? 或構成威脅呀,
如果是好的我見意算吧, 如果被鄰居知道是你告發, 你試想想吧!
公屋條款雖嚴謹但有時執行是就 ......大家都想有個和諧生活嗎!
2008-10-07 7:40 pm
濫用公屋或任何資助房屋資源,除了影響公屋資源的公平及有效分配外,更令真正有需要入住公屋的人士未能盡早獲編配單位。如有公屋住戶被證實濫用公屋,除會被終止租約外,甚至可能被檢控。

以下是一些屬於濫用公屋的例子:

將單位分租或轉租他人

丟空單位

在單位營商或將單位作為工場

將單位作貨倉用途

在單位進行不法活動(如聚賭、藏毒)

虛報資料或資產/入息

對於嚴重違約行為,房屋署將不予警告採取終止租約行動,包括租戶:

被證實把單位分租(不論有沒有租金收入);或

居住在經證實的另外居所,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經常持續」一詞按其常義詮釋,審理個案時以合理標準為關鍵尺度);或

在單位進行不法活動。

舉報濫用公屋途徑

任何人士如發現懷疑濫用公屋個案,請向房屋署舉報。提供資料*的方法包括:

致電房委會熱線 2712 2712

填寫「舉報濫用公屋郵柬」

通知屋辦事處當值職員等

* 你所提供的一切資料,絕對保密。

仲有我想問限日即是幾耐到呀?
如果,房屋署收到有人作出有関類似上述違例事宜後,會即時轉介行動組進行調査。
參考: 房屋署
2008-10-03 6:07 pm
如果經房署核實後,該戶主會被終止租約,限日遷出,亦失去了日後再申請公屋的權利。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08:2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003000051KK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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