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有分月薪制、日薪制、時薪制等
如果我一天工作11小時,月休四天,薪資(月薪)是21000,含全勤1000
這樣是合理的嗎?
因為上面說月薪制有過一萬七千多就是合理
可是又看到另一條寫雙週薪不超過84小時
他算時卻以整月的工作時數
這到底是要怎麼算啊?
另外,真有人去抗議過嗎?
這樣不是對上級很失禮?
更新1:
ㄜ..那這樣是我吃虧嗎? 大家都跟我說第一份工作不要太要求 可是我還是覺得一天工作11小時真的好累 其他店都有排班,可是我們店卻是一個人做全天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