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義:聊天或非知識交流的行為?

2008-10-02 8:06 am
如何定義:聊天或非知識交流的行為?





今天我的回答問題欄中,


有多題問題(包括發問中及新知識)離奇地被強行移除,


是巧合嗎?





到底yahoo知識+當局處理投訴的機制是怎樣的?


投訴的機制有沒有可能被濫用?

回答 (5)

2008-10-02 6:31 pm
✔ 最佳答案
有強權、無公理! 話強行移除就移除, 無須詳加解釋, 亦無上訢機制, 極端霸道, 比納粹及共產更專制。 但在人屋簷下, 那得不低頭, 鬼叫你用人家既免費服務咩! 目前只有無奈及暫忍, 待有更佳知識交流平台開放, 話知你, 一於杯葛這個極權網站。
小心! 呢個問題隨時會被管理者強行移除!
圖片參考:http://tw.yimg.com/i/tw/ugc/rte/smiley_17.gif


2008-10-02 12:33:24 補充:
下面位博士 : 閣下不愧為博士, 確是yahoo的忠實擁護者, 難怪閣下可登博士之位, 佩服! 佩服! 然yahoo知識+不是一個可言論自由的平台, 是只容許引經據典而已被肯定的知識發表, 個人的觀感、構想或理念是不容在此刊登的, 太個人化的言論是理所當然地會被強行移除的, 是否這樣? 博士先生!

2008-10-03 09:53:12 補充:
博士先生 : 閣下身為博士, 應知何謂知識? 知識是無崖的, 對否? 表達個人情感或表達個人化言論便不是知識? 那愛因斯坦及牛頓等科學家, 在新發表他們的理論時便是廢話了, 亦不會有後人再鑽研他們的學說了, 對嗎? 而何謂知識交流? 交流是相向的, 這算是聊天嗎? 那我們現在的對答是否在聊天呢? 若是, 那便違反了yahoo的鐵規了。

2008-10-03 12:21:24 補充:
博士真不愧博士, 想法真有獨到之處。 或許本人真的是去錯了地方, 因這地方是只有你這種人認為是最佳表演、最佳發揮的地方, 真希望你能知道真正知識的真諦! 說真的 ─ 你真是幫了本人一個意想不到的大忙。好了! 不聊天了, 否則又會被管理者強行移除的了。
2008-10-15 8:38 pm
對聯、對句,跟猜謎、聊天一樣,沒有正確、不正確之分,只有發問者/投票者的喜好。
2008-10-02 7:20 pm
http://hk.knowledge.yahoo.com/info/content_guideline.html
以上解釋得很清楚了,

若你違反本移除標準,雅虎香港將強制移除有關內容,而不須作任何解釋、警告或通知,並施以處分,處分行動包括(但不只限於)知識分數扣減及強制終止你使用知識+或其他雅虎香港的服務之權利。

雅虎香港可不時修改本移除標準。如果你有任何疑問或建議,歡迎與客戶服務部聯絡。

請注意,除違反雅虎香港的服務條款外,你發表的內容有可能令你引起民事或刑事責任(如誹謗、刑事恐嚇或其他侵權行為);雅虎香港在有關情形下,會向執法機關或第三者披露你的個人資料,詳情請參考雅虎香港的私隱政策。

呢個論壇已經不錯了,仍然有很多違返規側的答問沒被刪,
若果太寬鬆,就會有太多廣告、太多謾罵粗口、
太多無聊問題無聊回答、太多閒聊及非知識交流行為,
這會阻礙其他人閱讀這個論壇的興趣了,
這個不是私人論壇,是給公開討論,為他人著想,
這樣做是值得的,你換轉從其他人角度來看看對不對?

2008-10-03 09:05:19 補充:
那請問,「十一國慶節,向偉大的中國共產黨致敬」是甚麼知識交流行為?
對不起,知識+是一個知識交流的地方,而不是聊天、表達個人情感、表達個人化言論的地方!

2008-10-03 11:47:12 補充:
回樓上,對不起,你真的去錯地方了,
你要聊天、表達個人情感、表達個人化言論,
你應該去 yahoo blog,發表你的個人情感,
若果你能發表愛因斯坦及牛頓等科學家他們的理論,那更好,
希望幫到你.
2008-10-02 4:11 pm
以近期全球金融海嘯為例.
聊天定義 : 浮云曾話香港金融机构运作良好, 注意會有風險. 這就是聊天.
非知識交流定義 : 鬍鬚曾話開始觉得个風黎啦. 這就是非知識交流
2008-10-02 10:53 am
聊天或非知識交流的行為?
凡污篾祖國皆稱聊天或非知識交流的行為
這裡是「不自由の香港」
參考: internet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07:4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002000051KK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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