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公屋分户

2008-10-02 7:45 am
本人四十歲未婚,現與七十多歲父親,及六年前才來港的大陸繼母同住一市區公屋單位,但基於繼母游手好閒,又不願照顧爸爸,及多种問題,小女子實在忍無可忍,很想跟繼母分住,(幾遠都冇問題),自行照顧年老父親,但本人入息大約HKD1,6000. 有何方法? 請各位教教我這個長期受積壓的女子..謝謝!!!

回答 (3)

2008-10-03 8:32 am
✔ 最佳答案
你的收入已超額, 好難分戶.
不如找資助機構 (明愛/耆康會 . .) , 有護老服務, 送飯 / 沖涼 / 打理家務 / 陪伴長者覆疹 . . .
如老人家願意, 也可安排入住安老院.
暫時可分担部份護老工作, 減輕壓力.

2008-10-03 00:34:48 補充:
有需要, 可申請短期入住老人院服務, 每年共可入住 約 4x天, 要向社工申請, 咁你可以短期放下假.

2008-10-03 23:57:05 補充:
Sorry, 我意思是 : 如果老人家願意, 可入住日間安老院, 朝 8 晚 5or6, 由你繼母接送, 佢應該不會拒絶.
院內有早/午/晚 3餐供應, 有人幫佢沖涼, 有物理治療, 有團体活動, 有電視睇, 有醫生/護士定期替佢檢查身体.
因為晚間可回家中瞓, 通常老人家都不會拒絶.
2008-10-02 5:45 pm
基本上房署一直不鼓勵人家分戶, 除非有不得已的原因, 首先不太明白, 你的意思是你與爸爸一起住, 你繼母一人住這個單位嗎? 還是你自己一人搬開住?
如果你一個人搬就不可能申請公屋了, 因為你的收入已過了入息限額, 建議你找私樓租屋算了, 有些地區不太貴你應可以負擔
如果你與父親一起住, 你先要詢問父親是否願與繼母分開? 始終是兩夫妻的事, 就算子女也不能插手吧! 假設是真的願意, 你兩人可以向社署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社工求助, 她幫你們寫轉介信至房署要求恩恤安置才有機會, 但我想機會不會太大
以你的收入其實可以租屋住就不用煩了吧
至於你繼母的事還是要由你父親自己理. 你只要支持父親就可以了
2008-10-02 8:06 am
我在房屋委員會的網頁找到一些關於公屋分戶政策的資料,希望幫到你: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b5/residential/prh/householdsplit/0,,1-0-0-0,00.html

自願合住之住戶和家庭組合住戶的分戶申請

有親屬關係的住戶,或當初自願合住公屋單位以便互相照顧的住戶,若果希望編配額外的公屋單位,將家庭分拆居住,是不能透過分戶而獲得即時編配額外公屋單位的。為免對輪候冊上的申請人構成不公平,他們也須要透過輪候登記等候編配公屋。不過,遇有特殊情況,如果住戶有迫切需要分開居住,我們會要求社會福利署(社署)為有關家庭提供專業評估,住戶如獲社署推薦,並符合客觀條件準則(即全面經濟狀況評審及無擁有住宅物業規定),我們也會考慮其分戶申請。

這篇會詳細一點: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b5/aboutus/policy/publichousing/0,2771,3-0-2646-22,00.html
參考: 房屋委員會網頁 www.housingauthority.gov.hk

收錄日期: 2021-04-29 15:22:3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001000051KK0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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