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點--破產4年後再被追債!

2008-10-01 6:15 am
本人2003年破產,2007年已取了解除破產証明書,但最近收到AMERICAN EXPRESS BANK LTD一封信,內容係我既債項已買給一間叫AMERICAN EXPRESS INTERNATION,INC., HONGKONG的公司,要我清還債項
唔係破產4年後D債可以一筆勾消咩?點解依家又要我還錢?
係咪佢地用第二間公名,就可以繼續追我債呢?我依家應該點做呢?
係咪可以同之前個破產主任講,或報警?
希望有人幫到我!
更新1:

我睇翻之前律師既資料,係有同我報呢個債項(舊帳號),封信話因債項已賣給另一公司所以比左個新帳號我,叫我入錢去新帳號到. 想知佢地係根據d咩黎追我?會唔會有d條信貸合約係,例如:本人就算破產,解除破產後也要還錢.又或只要本公司張閣下之債項賣給另一公司,債項就由另一公司從新追討,一概舊帳號無關.而我又簽左呢?

回答 (5)

2008-10-03 5:28 am
我都一樣呀, 今日收到AE 既信話佢將我n 年前既欠債轉左去另一間公司, 而家要我還錢....唔知點算...好驚...........
各位brother 有咩新消息呀?
2008-10-01 6:12 pm
一本破產期四年便完,但不知你在簽銀行等等各項申請表有否簽下其他絛文未細看清楚呢?你要再查看一看吧?不理那麽多,第一,現時先要報警備案先,你若有任何事發生都有警方幫忙。第二,你可到金鐘法援處找法律資訊及查問尋求意見,有一定能力幫到你。第三,你找回之前個破產主任講都未必幫到你,但若有之前你的文件沒有留有副本,應可問他拿回一份用來日後做保全記錄之用,自己翻查和給法律人事幫在都要有得睇呢。(本人有朋友也是同你情况差不多一樣,我朋友都是用第一及第二情序再跟進後就解決事件的。)註:但每個個案不同,所以你要問法律資訊組好一點,望能幫到你吧!
2008-10-01 6:22 am
係可以同之前個破產主任講或者報警都可以
2008-10-01 6:20 am
If it is HONG KONG,you can 報警.

2008-10-01 13:05:56 補充:
一本破產期四年便完
參考: me, me
2008-10-01 6:19 am
我都係咁, 亦是今日收到AE我信, 也不知如何好

收錄日期: 2021-04-19 02:02:0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930000051KK02096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