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從來無聽過咁嘅情況. 就算犯人係未成年, 都只係在某情況下由感化官約見犯人嘅直系親屬 - 例如父母, 去攞背景報告. 絕唔會約見犯人嘅女友及去女友屋企家訪.
照我睇係有 d 唔妥. 穩陣起見女友可以:
a. 要求在官員嘅辦工室會面
b. 又或者在家訪時叫家人 / 朋友 / 律師一齊在家接見官員
c. 又或要求官員傳真 / 郵寄問卷俾佢, 以書面作答.
女友亦可要官員正式以書面發信要求會面, 在收到信後致電該部門查証真偽.
出如果真係在家接見官員, 一定要先睇清楚佢工作証先好開門. 千祈唔好獨自一人見佢!!
答番你問題:
1. 如上
2. 我真係無聽遛要到犯人女友嘅屋企家訪. 答唔到你...
3. 無牌駕駛係犯咗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42(1)及42(4)條 - 駕駛時無執照等:
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 任何人不得在道路上駕駛汽車, 除非他持有其駕駛的車輛所屬車輛種類的駕駛執照.
任何人違反規定, 即屬犯罪. 如屬首次被定罪, 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3個月. 如屬第二次被定罪或隨後再次被定罪, 可處罰款$10000及監禁6個月.
要注意嘅係, 當佢無牌駕駛, 佢本人並無買燕梳, 而果架車嘅燕梳亦無效. 所以佢就係無第三者保險而駕駛. 警方會告多佢一條 "無第三者保險而駕駛" - 香港法例第272章<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第4(1) 和4(2a):
(1) 除本條例另有條文規定外, 任何人在 道路上使用汽車, 或致使或允許任何其他人在道路上使用汽車, 除非就該人或 該其他人(視屬何情況而定)對車輛的使用已備有一份有效的和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 否則並不合法.
(2a) 如任何人違反本條而行事, 可處罰款$10000及監禁12個月.
如果佢係初犯兼無撞到人, 就應該只係罰錢, 唔使坐監. 最接近嘅案例係 HKSAR v. Wong Chau Chi (ESS20584/2007). 被告初犯無牌駕駛及無第三者保險駕駛, 被判罰款$2000, 並不能申請駕駛執照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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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case係有人冒認司法人員約見犯人家人, 然後提出 "用錢可搞掂單case" 結果家人被騙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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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 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