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什叫做社會服務令 ? 做咗社會服務令, 對長毛有什麼用 ?

2008-09-30 9:23 pm
梁國雄非法集會罪成
要接受社會服務令
2008-09-29



候任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五名關注公屋租金的示威者,被控非法集會罪名成立。裁判官指出,梁國雄是帶頭的人,要接受社會服務令。

梁國雄及其中一人,被判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其餘四人判守行為十八個月。裁判官指,梁國雄是衝擊警察防線的始作俑者,所以負上的刑責最大,同時亦明白各人是行使示威權力因而犯案,與一般罪犯不同。

六名被告被控去年六月,在當時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寓所下非法集會。

根據基本法,如果有議員被判犯有刑事罪行,判處監禁一個月以上,並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才會解除其職務。因此,梁國雄可如期就任立法會議員。

回答 (2)

2008-09-30 9: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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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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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服務令(英語:Community service order)是香港的一種刑罰,為替代監禁的一項判刑選擇。社會服務令既有懲罰的成份,也有使違法者改過自新的作用。





目錄[隱藏]

1 歷史
2 內容
3 意義
4 應用
5 參考文獻



[編輯] 歷史
1984年11月23日,香港立法局正式通過香港法例第378章《社會服務令條例》,確立社會服務令的合法地位。但香港真正開始實行社會服務令,要到1987年1月1日,社會福利署開始在香港其中3間裁判法院進行為期2年的試驗計劃。經過檢討後,社會服務令於1992年11月16日起擴展到香港所有裁判法院,並於1998年5月19日起,引進到香港區域法院和香港高等法院的原訟法庭及上訴法庭。

[編輯] 內容
根據《社會服務令條例》的規定,假如違法者年滿14歲,並被裁定觸犯可判監禁的罪行,法庭可以考慮就該罪行判處社會服務令。社會服務令是要求違法者在12個月內從事不超過240小時(視乎法庭判決)的無薪社會服務工作,並可代替或附加於其他判決(除了感化令之外)。法庭在判處社會服務令之前,社會福利署的感化主任須向法庭提交有關違法者的背景調查報告,以及評估違法者是否適合接受社會服務令的報告。這樣可確保違法者適合進行社會服務工作,以及有合適工作可提供予違法者,並在得到違法者的同意下,才判處社會服務令。
所有被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的案件,均會轉介到社會福利署轄下的社會服務令辦事處跟進。接受社會服務令的違法者,需要按社會福利署的指示,在署方監督下,進行若乾的無薪社會服務工作,例如處理垃圾、植樹等。署方也會在工作期間向違法者作出指導及提供技術支援。

[編輯] 意義
社會服務令不但可以協助違法者改過自新,也具有補償社會的功能。違法者因為需要履行社會服務,導致其活動會受到限制,也剝奪了部份自由時間,因此構成了懲罰。在進行社會服務的過程,違法者可以學習到循規守法的重要性,並積極改善自己的行為,也擴闊其視野,亦促進自重和積極的生活方式。相對於進行監禁,社會服務令不但讓違法者繼續在社區內生活,也可避免妨礙他們的學業、工作及宗教活動。

[編輯] 應用
社會服務令通常應用於青少年觸犯的罪案上。這除了使對青少年違法者的前途影響相對較低外,社會服務令也可以使他們培養自律,並在具啟導作用的監督下做有意義的工作。
雖然坊間普遍認為社會服務令是一個寬鬆的的判刑,但上訴法庭曾清楚表明不應視社會服務令為「較輕程度刑罰」。

[編輯] 參考文獻

香港法例第378章《社會服務令條例》
社會服務令計劃,香港社會福利署
社會服務令並非寬輕的判刑選擇,葉謝鄧律師行:香港網上法律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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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刑罰
終身監禁 - 監禁 - 罰款 - 沒收 - 社會服務令 - 簽保守行為

廢止的刑罰
死刑 - 笞刑
取自"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7%A4%BE%E6%9C%83%E6%9C%8D%E5%8B%99%E4%BB%A4&variant=zh-hk"
2008-10-01 1:03 am
有無搞錯,整篇文章抄自維基百科!

收錄日期: 2021-04-19 0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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