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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牌1997 積架撼欄司機醉駕被捕
2008-04-28
東廊失控 女客同傷
【明報專訊】掛着「1997」車牌,於1997年出廠的積架房車,昨晨由男司機載同一名女乘客,沿東區走廊東行駛至北角和富中心對開時,突失控撞向左邊欄杆後反彈路中,車上兩人受輕傷送院,男司機涉嫌酒後駕駛被捕,獲准以5000元保釋候查。
1997年出廠 車主姓何
掛有「1997」車牌的涉事積架房車於1997年出廠,由登記車主何╳榮(譯音)於1998年斥60多萬元購入,據悉他是多間投資及管理公司董事,1984年以3.5萬元投得車牌。
根據資料,有報章記載,何某去年接受查詢時,稱早年因緣分才競投「1997」車牌,強調並非為香港回歸而投。
姓何車主於新蒲崗崇齡街一大廈全層擁有物業,他將居住的樓層打通,組成一個數千呎單位。本報記者昨日到上址查詢時,一名女傭稱何某身在泰國,數日後才返港。
涉酒後駕駛的男子何╳輝(23歲),未知與車主是否有親屬關係。他昨晨近9時駕駛積架房車,載同25歲姓洛女子,沿東區走廊東行至和富中心對開,何報稱前面車輛突然慢駛,他收掣不及失控撞向左邊欄杆,再反彈路中,車頭逆轉停下。
男女一度被困 救出無礙
車上兩人一度被困,被救出送院後證實無礙,何接受酒精測試後超標,經抽血檢驗後被捕,事後獲准以5000元保釋,下月22日返署報到。
一間專營車牌買賣公司的負責人表示,「無字頭」車牌的車主,一旦過身便需將車牌交還政府,然後再行拍賣。她指出,現時很多車主會以公司名義登記作車主,以便保留車牌。據資料顯示,「HK1997」車牌於1984年以2.1萬元賣出,至1997年,「HK 1997」再次被拍賣,有人出價280萬元奪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