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屋苑裡飼養狗隻問題

2008-09-29 6:20 pm
本人所住的私人屋苑的公契寫明不准養寵物, 竟然有住戶公然拖著狗隻出入屋苑及乘搭電梯, 大廈管理員又視若無睹, 本人已經去信業主立案法團及管理處投訴, 佢地只打算發出告示, 叫養狗住戶出入都要抱著狗隻, 不可以在屋苑範圍內放狗, 本人對此安排感到極之氣憤, 為何公契列明不得飼養寵物, 為何管理公司還要縱容違規的住戶呢?

本人希望知道, 若果管理處不依公契條文去管理屋苑, 本人可以向那個政府部門投訴呢? 同時, 管理公司及法團是否可以隨意改動公契內容呢? 如果有人於屋苑範圍內被其他住戶的狗隻襲擊, 誰人要負上法律責任呢? 希望大家可以幫幫忙。

回答 (3)

2008-09-29 6:32 pm
✔ 最佳答案
去信政府部門等同石沉大海

如果想快, 可寫信給報章如生果報, 但我覺仍要先給最後機會管理公司/立案法團

1)先去信管理公司, 試下他們反應, 內容大概: 大廈公契講明唔準養寵物,但有住客違反, 點解你地管理公司視若無睹

2) 給信立案法團 或召開居民大會 要求跟從公契條例, 和攪清楚法律責任 (請區議員出席)

3)如果有相熟律師打聽下
2008-10-19 7:37 am
已有案例,我估你去信給政府都冇用

公契保障自由使用單位 狗主勝訴
美孚新禁養狗遭推翻
01/10/2008
【本報訊】私人屋苑禁止養狗的規定,被狗主成功推翻。美孚新一名狗主早前入稟區域法院,質疑住戶守則禁止養狗規定的法律效力。法官昨裁定,屋苑公契保障住戶自由使用單位,包括養狗及帶狗外出的權利,住戶守則因與之牴觸所以無效。法官更指管理公司用滋擾手法促使狗主將狗帶走,判管理公司要向狗主賠償八千元及支付狗主的訟費。 法官下令被告要向原告賠償八千元。 案件編號:DCCJ 1704/07
2008-09-30 1:14 am
jkfijg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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