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點解要笠頭?

2008-09-29 1:55 pm
當香港嘅警察拉人嘅時候; 有時要啲疑犯用黑袋笠頭, 有啲又唔駛, 好似拉鳳姐咁, 佢地係一個搭住一個, 但又唔駛笠頭.

究竟幾時要笠幾時唔駛笠?

好多其它國家都冇笠頭呢個習慣, 究竟為乜? 講人權? 私穩權? 拿, 唔好話我知美國, 加拿大, 英國等國家唔注重人權.

回答 (4)

2008-10-02 5:02 pm
✔ 最佳答案
疑犯笠頭並不是講人權, 私隱, 而是想成功檢控疑犯.
在法庭上, 有一證人只見過被告幾次.
當法官問證人 : 某某人(即疑犯)在法庭上嗎?
證人指着犯人欄內的被告答: 就係佢.
這樣就給辯護律師一個好理由
辯護律師向法官出示疑犯被捕當日
各傳媒登出疑犯沒有矇頭的照片
向法官講: 證人可以從傳媒的照片認出疑犯
認人程序上容易認出被告
並不是憑證人的記憶
這樣對被告不公平.
就憑這一點
法庭可能就要放人.
為何鳳姐不矇頭
因為做雞沒有犯罪
據香港法例第200章117條:任何處所由超過二人主要用以賣淫用途即可被視為「賣淫場所」。任何人管理、出租、或租賃賣淫場所都可被撿控。
即是話
只檢控該場所的管理人.
被帶返警署只作一般調查
例如: 是否失蹤少女, 未成年, 過期居留等等..
如果掌握證據全部賣淫, 她們是證人.
2008-09-29 10:14 pm
因為佢地仲係未被判有罪前仍然係疑犯~

香港有法律保障d人,響仲未落案起訴被判有罪之前,疑犯係無罪ga!!!而且”疑點利益歸於被告”ge關係,有咩特別問題發生時,疑犯會被裁定為無罪~如果俾公眾/媒體見到真面目,佢地會有先入為主ge觀念~對疑犯構成不公平,所以一定要笠頭。

至於鳳姐果 d cases,因為多數都係即場捉到,所以係會即時被起訴,而無需要任何其他人證物證ge協助已經當左佢地有罪~~

唔係個個國家都有法例保障d疑犯同埋”疑點利益歸於被告”e一項法律條文,所以問題其實唔太關人權/私隱權事~
2008-09-29 7:27 pm
話明係疑犯,即係仲未落案喇,仲需要認人手續,為避免給公眾和媒體影到真面目,做成先入為主觀念,對疑犯不公平,所以一定要笠頭。
鳳姐果 d case,都係當場斷正,故無需經過認人手續。
每個國家、地區處事都不同,但重人權與做野手法沒有關系,你提及的西方國家都稱重人權,但看他們對待示威者的手法,香港警察的就斯文得多了,所以處事手法與有沒有人權,是扯不上關系的。
2008-09-29 2:36 pm
急急急...狗狗肚仔 古古聲....

收錄日期: 2021-04-23 21: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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