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假扣押執行後,查封前,債務人脫產怎麼辦?

2008-09-30 5:28 am
9/25供擔保並具狀聲請執行假扣押,但債務人於9/26買賣過戶完畢,債權人要怎麼主張權利?

民法244條雖載明無償行為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244-1;
有償行為債權人須舉證受益人為惡意之第三人為限§244-2

除了先作假處分外,可否在原假扣押執行案請求法院9/26之買賣過戶行為無效?

假處分須依欲執行之財產價值提供全額之擔保金(非1/3)耶!

既然債權人已供擔保並具狀聲請執行假扣押,執行法院怠於作業致債務人脫產難道沒事嗎?

債權人可否聲請國家賠償?

各位大大請救救我吧!謝謝!

回答 (1)

2008-09-30 6:36 am
✔ 最佳答案
除了
民法244條雖載明無償行為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244-1;
有償行為債權人須舉證受益人為惡意之第三人為限§244-2

請求撤銷詐害債權行為,但法官查出其委託代書辦理簽定房屋買賣契約的時間,案爆發前,並完成繳納土地增值稅、契稅等動作,認定非「假買賣、真脫產」,因此將案件駁回。
這就會認定買賣契約是無效的


(1)債務人在將受查封之際,所做脫產行為,要判二年刑
這是公訴罪,只要向地檢署告發即可

刑法第 356 條
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2)脫產行為,如何自救-撤銷假贈與在一年內,提起撤銷之訴

民法第244條第一項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3)脫產行為,如何自救-撤銷假買賣在一年內,提起撤銷之訴
民法第244條第二項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4) 脫產行為,如何自救-通謀虛偽意思表示,無效要提起確認無效之訴

民法第87條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無效。


(5)買方表明其為善意,如何處理?
答:這是舉證問題,
他雖說他是善意,但是其交易價格偏低等等,都可以證明他在說謊的!

在脫產的部份中 由於舉證 跟 訴訟通常是外人不是很容易上手
再加上 很多行政文的往返 跟 資料的補齊 吊閱
所以 會建議 你 還是跟你的訴訟律師聯落
並且告知他對方脫產 請他提出控告

有問題可以點我的名子來信
參考: 法務小妞 有問題 可以來信

收錄日期: 2021-04-11 15:04:0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929000016KK1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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