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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餉 和 地 租 不 是 單 位 的 面 積 計 算 !
差 餉 是 就 房 產 物 業 徵 收 的 稅 項 , 是 香 港 其 中 一 種 間 接 稅 , 所 得 的 收 入 成 為 政 府 一 般 收 入 的 一 部 分 。
2008-2009 財政 年 度 而 言 , 差 餉 徵 收 率 為 5% , 地 租 則 為 收 率 為 3%,以 全 年 的 租 金 估 價 計 算 。
E.G. 全 年 的 租 金 HK$120,000
差 餉 HK$120,000 * 8% / 4 = HK$1,500 每季地 租 HK$120,000 * 3% / 4 = HK$900 每季** 註: 香港部分區域不需要交地租你也 可以撥2152-2152 向差餉署電話資訊**至 於 首 次 評 估 差 餉 的 新 落 成 物 業 ,會 用 「 臨 時 估 價 通 知 書 」, 將 估 價 通 知 差 餉 繳 納 人 。 如 對 臨 時 估 價 感 到 不 滿 , 繳 納 人 可 28日 內 送 交反 對 通 知 。
*** 免費資訊 由 資深稅務及會計經理.佳宜會計稅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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