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外傭多攞咗十五天假期可否用扣薪代替呢

2008-09-27 6:52 am
我個菲傭 ,因為屋企個老人家突然離世 ,要求回鄉初時話十日點知一去就十五日 ,仲未計星期日添 ,佢做滿咗二年而且已放咗十四日假期 ,啱啱開始第二張合約 ,我可唔可以喺佢個薪金到一D一D扣返D假期錢呢 ,另外仲借咗幾仟蚊比佢返鄉下攪葬禮D嘢 ,敢我想二樣加埋都係人工到扣返 ,有無犯法呢 !

回答 (2)

2008-09-27 7:39 am
✔ 最佳答案
扣薪
僱主只可在下列情況下扣除僱員的工資:
1. 僱員缺勤,但只能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
2. 僱員因疏忽或失職而損壞或遺失僱主的貨品、設備或財產,每次只可按值扣除,但以不超過$ 300爲限。此外,在這些情況下扣除的工資總額,亦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四分一;
3. 僱主預支或多付給僱員的工資,可按數扣除,但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一;
4. 僱主供應給僱員的膳食及住宿費用,可按值扣除;
5. 若僱員以書面提出要求,僱主可在工資中扣除代僱員繳交的退休計劃、公積金計劃、離職金計劃、醫療福利計劃或儲蓄計劃的供款;
6. 僱主借給僱員的款項,但必須獲得僱員的書面同意;
7. 僱主根據任何法例的規定或獲法例授權,可扣除僱員的工資;
8. 僱主可以根據法院發出的扣押入息令從僱員的工資中扣除僱員尚未支付的贍養費。
僱主須優先扣除上列第(1) 至(7) 項後,才扣除第(8) 項目。
除非得到勞工處處長的書面批准,各項扣除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僱員在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一半(因缺勤及未付贍養費而扣除的薪酬除外)。
違例與罰則
僱主如非法扣除工資,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http://www.labour.gov.hk/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3.pdf
2008-09-27 7:06 am
要扣薪,因為你個菲傭攞咗十五天假期或可以叫你個菲傭星期日冇
冇得放假。

2008-09-29 22:23:49 補充:
可以罰款10萬或以上仲要監禁1年...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07:0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926000051KK0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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