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良僱主,用大假來補代通知期

2008-09-26 7:09 am
我簽了一份僱主炒僱員只要7天的所謂的合約,我想問7天通知期,可不可以用大假來補,我有10天的大假未放,如果他想今日炒我,我明天即要開大假,他只要出多10天大假錢便算了!即沒有代通知金!可不可以?

回答 (3)

2008-09-30 11:23 pm
電腦資料 [ 數字 ] 輸入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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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晉升空間,男女經驗不拘, 92320740 陳生

[email protected]
2008-09-26 8:04 am
有薪年假及産假不可作爲終止僱傭合約時的通知期。
詳情,請看下列網址,便可一清二楚了:
http://www.labour.gov.hk/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8.pdf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06:4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925000051KK0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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