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扶貧政策
一直以來,香港政府及市民响往經濟自由,因而不把貧窮視為首要社会議题。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以來的經濟衰退及管治危機,香港才開始體驗成熟經濟體系的新貧窮現象—就業貧窮,以及隨之而來綜援金可以超過工作得到的微薄工資。
特首曾蔭權新一屆政府的施政報告,為他在競選綱領的「進步發展觀」具體地展示了內涵。具體而言是透過十大建設,發展經濟,創造就業。它假設基建、就業、培訓、教育能够使低收入人士得到好處。這種觀念在社会發展及社會政策討論中十分流行,叫做發展主義或社会發展主義。 簡單地說就是經濟發展與社会發展要平衡;而扶貧是幫窮人就業、創業(如社會企業),加强人力資源(教育及培訓)、資產累積(如兒童發展基金),而不是用俗稱「派糖」的做方法扶貧。早兩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得主尤努斯就是透過小額貸款扶貧而享盛名的。小額貸款背後理念就是發展主義。簡單的說,這一代的有能力工作的窮人要自力更生,第二代要讀好書,達到工作年齡便要就業,技能不足要接受培訓或再培訓。社会政策的術語是積極勞工市場政策。不過,正如文首所言,香港的貧窮問題是就業貧窮的主要矛盾;即揾到工但亦不一定揾到食!因此,進步發展觀的挑戰是如何為現在有工作能力的窮人及他們的第二代,就算他們有12年免費教育,創造到好工而脱貧。
過去一段日子,「揾到食」的工作並不容易找到。全港住户收入低於八千元,由1996年的16.5%升至2006年的21.3%。若以住户收入中位數一半作為貧窮線的話,這些為數不少的家庭都己陷入收入貧窮的狀況。早前一些快餐店被評為刻薄員工。舉例說,以快餐店時薪18日計算,每日工作8小時,26日計算,每月工資只得3,744元。這是否可以養活自己、養活家人的工資呢?歷史數据指出,全港一半住户的收入每況愈下—1991年最低50%住户的收入佔總住户收入19.4%,1996年,2001年及2006年則分別是17.6%, 16.6% 及 15.9%。揾到食的工愈來愈艱難,政府任重道遠。
曾蔭權的施政報可否扭轉這種揾食難的情况?筆者生性樂觀,以為還有一線曙光,其基礎如下。施政報告提出十大建設,若能够使香港經濟再上一個臺階,創造大量就業,應該可以帶動工資上調。當然,筆者是用前港督衛奕信千億元玫瑰園經驗作假設;而唯一證据是1991年低於八千元住户數目為38.7%,即表示在經濟興盛的九七前,即91年至96年的短短5年,這類較低收入的住户已降至16.5%。即是說,我們不能排除經濟發展減低貧窮的力度。
不過,這裡所指的貧窮不是相對貧窮,而是由於經濟興旺,帶動工資上昇而使窮人生活有實質改善。正如91至96年的時期一樣,而不能縮减貧富懸殊的程度。不過,香港社會論述的貧窮是意語不清。可能窮人有工資加,就算有錢的富人比他(她)收入及財富多數十、百倍亦可接受
2008-10-01 15:49:30 補充:
http://web.swk.cuhk.edu.hk/~ckwong/2007-12-2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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