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同我bf一齊住,佢住公屋的,間屋係佢父母,但戶籍冇我個名,咁我同唔同得佢住?

2008-09-24 1:23 am
我想同我bf一齊住
佢住公屋的,間屋係佢父母,但戶籍冇我個名
咁我其實可唔可以同佢一齊住?
會唔會觸犯d咩法例?
係咪一定要加我個名先可以同佢住?
更新1:

我係想問..check起上黎..又有人指證我每日係度住,但我bf同佢老公都同意比我住~我會唔會比人告?

回答 (4)

2008-09-24 1:26 am
✔ 最佳答案
按照法例是一定要加妳的名字,妳才能在該單位居住,但大多數都不會這樣做,除非你們已婚,否則很難加入妳的名字,尤其是與戶主關係一欄。
妳和妳男友一同居住,加不加妳的名字其實沒有太大問題,除非你們想要一個更大的單位。

2008-09-23 20:01:58 補充:
程序上是先叫戶主到屋邨辦事處,向他查詢有否此事,亦會上門做家訪,以確認戶主所說的是否事實,若是的話,便會出信叫那名非住客遷離。
除非戶主或戶主家人的鄰里關係很差,否則,那些鄰里都不會多過問。
參考: 前房屋署職員
2008-09-24 10:51 am
你知唔知香港有幾多公屋住戶?房屋處邊有咁得閒呀?戶主同意就冇問題啦!
2008-09-24 1:48 am
系法律上,间公屋一定要有你个名,你先可以系个度住咯!
但由于你同你BF未结婚,你同户主(即你BF既父或母都无任何关系),所以好难将你个名加落户籍度!
其实香港好多人,间公屋无名,都系甘住架啦,就算房署查下上来,你可以话我耐不耐先上来训一晚,距吹你唔涨架!
除非你同你BF及距家人打算换间大D既公屋咯,甘惟有你地登记结婚,再去换间大D既公屋!如果纯粹捻住想同BF住,无必要甘做~
2008-09-24 1:29 am
你想同佢住就梗係唔洗加你個名啦!!
不過佢地有權唔比你住LO,因為冇你個名..................
因為間屋係佢地既,咁冇你個名,間屋你就冇份LO(係法律上)............

收錄日期: 2021-04-23 21:03: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923000051KK0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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