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要求我偽造合約

2008-09-24 12:00 am
我係一間工程公司做, 最近公司要申請政府計劃,但求要有我司及對方公司的工程合約,但此工程還未開始,所以冇任何合約,但我老闆要求我做一份合約以交去申請,並造對方公司的印章,這行為算是偽造文件是犯法嗎?要坐牢還是罰款?最高刑罰是什麼?

回答 (2)

2008-09-24 12:12 am
✔ 最佳答案
如果你咁做, 你同你老闆都犯咗:
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 - 偽造的罪行:

任何人製造虛假文書, 意圖由其本人或他人藉使用該文書而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 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 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 則該名首述的人即犯偽造的罪行.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 可處監禁14年.

與及刑事罪行條例第73條 - 使用虛假文書的罪行:

任何人知道或相信某虛假文書屬虛假, 而使用該文書, 意圖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 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 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 則該名首述的 人即屬犯罪.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 可處監禁14年.

偽造文件呃政府, 一定會坐監兼留案底, 唔會罰款咁簡單.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08-09-24 12:13 am
如果你老闆肯出十萬元俾你偽做文件咁未可以做囉!!!
有錢袋咗落袋你未偽造文年囉!!如果冇錢咁就最好唔做啦!!
不過如果真係出咗事我諗你老闆第一個會走佬先!!
到時你就真係一身蟻啦!!!
你自己睇吓偽造文件既後果
(a) 經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罰款$150000及監禁14年;及 (由1981年第66號第3條修訂;由1996年第25號法律公告修訂)

(b) 經簡易程序定罪後,可處第6級罰款及監禁2年。 (由1996年第25號法律公告修訂)

2008-09-23 16:15:58 補充:
詳細你自己去呢個網址到睇睇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6033a8cc1f220686482564840019d2f2/35f851290ca44d5c8825648c00038e36?OpenDocument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51:1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923000051KK0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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