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內辭職

2008-09-23 5:57 am
我同一間快餐公司簽左3個月試用期,我做完一個月可唔可以辭職?

回答 (1)

2008-09-23 7:20 am
✔ 最佳答案
1)無問題!
2)在試用期的第一個月內,雙方都不用任何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3)在試用期的第二至第三個月內,雙方都需要最少7日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4)在三個月的試用期滿才終止合約,雙方都需要最少7日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有些還需要一個月,那要視乎所簽的合約內容而定了。
詳情請參考下列的網址:http://www.labour.gov.hk/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8.pdf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05:4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922000051KK0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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