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講個古仔你聽 : 話說本小子幾年前在大陸工作, 公司因一單官司需上訢, 通過律師找到東莞上訢的有關部門, 原來該部門是身兼處理貪污小組, 經申訢後, 該部門科長稱上訢勝算機會很高, 並於閒談中暗示其辨公室須新增一組書櫃, 因本小子只是打工的, 當然作不了主而亦無答允, 其後本小子與律師因跟進事件再與該官員會面, 果然其辦公室真的多了一套新書櫃, 並臨走時把書櫃發票連同銀行賬戶NO.交給本小子, 在不欲得失這些人, 經老闆同意後便把錢存入該賬戶, 及後該名科長再打電話來稱, 省級官員將會到訪並會處理我司案件, 但須送些手信給該批官員, 結果公司再贊助了一筆禮金。 在大陸, 要拜山是少不免的了, 最重要是能處理到事情, 但不幸地及最可惡的是, 法院後來通知我們因沒收到我們的上訢書, 所以維持原判, 你說是不是氣壞人, 這跟騙子根本就沒有分別, 所以樓主問為什麼中國不效法香港設立獨立的廉政公署? 可以嗎? 有實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