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虛假文書

2008-09-22 5:07 am
外國人老總發現有同事(都係外國人) 使用虛假文書 ( 假公司員工證 ) 去幫親戚朋友申請到港簽證. 老總係因為入境處 sent fax 黎攞資料嘅時候而發現呢單嘢.

老板想鏟除呢個眼中釘. 問可唔可以報警, 叫警方用使用虛假文書告佢. (我地自己問入境處攞料, 入境處又唔肯比). 請問我地公司可以點做, 先可以告入呢個人.

回答 (4)

2008-09-22 5:50 am
✔ 最佳答案
立即拿手頭上的資料去報警, 等警方做野啦, 報警之後的發展不是你可以左右的
2008-09-22 10:13 pm
 你的老總可以直接聯絡入境處,再要求入境處轉介警方商業犯罪調查科調查。
 因為事件涉及兩個執法部門,警方宜事先徵求入境處的意見才採取行動。
 有關涉嫌人士會被控以管有、行使及偽造虛假文書罪名,一經定罪會等同行騙,最高入獄十四年。
參考: 個人所知(退役輔警)
2008-09-22 5:53 am
就拿那 入境處 sent fax 黎攞資料 做證據, 若那張fax已不在手也可以 ,
可以報警, 叫警方用使用虛假文書告佢.
2008-09-22 5:37 am
使用虛假文書的罪行



任何人知道或相信某虛假文書屬虛假,而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則該名首述的人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4年。

收錄日期: 2021-04-19 02:00:1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921000051KK0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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