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11''=]

2008-09-22 2:49 am
魚果個男仔18歲,個女仔15歲發生性行為...
即係衰11,,,個男仔輕則守行為,重則入去坐...
但係個女仔會5會有事,,,例如入女童等?!''
曾經有人同我講過有社工話個女仔刀要入去ge...
但係問過d fd佢地刀話5使...''

回答 (3)

2008-09-22 6:54 am
✔ 最佳答案
香港
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是香港為保護未成年女性在香港俗稱「衰十一」,因為這個罪行的名稱長達11個字。
根據香港法律——1978年修訂的《刑事罪行條例》,為保護未成年少女:任何年齡的男性——不論是否問準當事者或其父母——都不可以和未滿16歲的女性發生性行為;某些情況下,若當事女性父母的反對,而把18歲以下少女帶出及與其發生性行為,可處監禁7年。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23條:任何男子與一名13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終身監禁。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24條,任何男子與一名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27條的「拐帶年齡在18歲以下的未婚女童為使她與人性交」條,任何人將一名年齡在18歲以下的未婚女童,在違反其父母或監護人的意願的情況下,從其父母或監護人的管有下帶走,意圖使她與多名或某一名男子非法性交,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7年。
根據1991年增補的《刑事罪行條例》第118D條,任何男子與年齡在21歲以下的女童作出肛交,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終身監禁。
在歷史案例中,曾有男性指因為女方的虛假陳述而相信對方已年滿18歲,故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20條]「以虛假藉口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為自己辯護,但並不成功。

「衰十三」:正式罪名為「與十三歲以下少女發生性行為」,罪名等同強姦,犯罪者可被判終身監禁。

呢個法律係用嚟保護未成年女性
所以女方係唔會有事
相反即使係男女相方自願
男方亦一樣要被起訴

2008-09-24 21:17:29 補充:
唔理女方或者女方家人控告與否
男方一定會被起訴
因為法律規限保護未成年女性
凡係被揭發有男性與未成年女性發生性行為
男方一定會被落案起訴
刑罰要視乎女方性行為既年齡為量邢點
參考: 維基百科
2008-09-28 11:56 pm
任何刑事案件, 一經報案, 就係由香港政府的律政司代"受害人"控告被告, 無得話選擇唔起訴既...

特別係個女仔未夠16歲, 若果佢唔好彩有左, 醫生為保障個女仔一般都會通知警方(公立醫院尤其)...

男方被起訴的話, 現在的刑罰可以好闊...由警司警誡, 到入更生/勞教中心都試過...一般都要視乎案情同男/女方背境...

至於個女仔...um...若果法庭認為個女仔/家人無能力照顧或監管, 擔心日後仍然會有危險, 法律有可能會判個女仔守照顧保護令...若屋企情況好差, 有可能需要入女童院或其他院舍居住! 但因為他不是受刑事起訴, 故此不會留案底
2008-09-22 10:28 am
其實最重要係個女仔要識得保護自己
其餘既都唔係重要,唔會長遠幫到個女仔
如果妳係個佢朋友就鼓勵佢成熟D處理問題啦
世界上好人極少,衰人太多,扮好人既更多
佢想有幸福既將來既就真係要靠自己先可以

個社工都靠嚇,個男仔所『犯』下既係被視為『statutory rape』
原自社會上被認為可能缺乏反對性行為既女性而有性行為
所以就好似男方強姦女性咁,係唔會要個女性負責
如果個女仔要入女童院,咁一定係有其他控罪告個女仔
係同呢個『statutory rape』之外既野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05:3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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